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约谈了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地方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8月22日下午,扬州市房管部门召开“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扬州市区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扬州市房管局负责人在发布会上称:去年以来,扬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市政府连续出台49号、185号调控文件,推出“四限”(限价、限售、限贷、限购)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市场运行总体稳中向好。不过,尽管采取了一系列稳定房地产市场措施,但当前仍面临较大的压力:一是投资投机性需求仍然较旺,助推房地产市场涨价预期;二是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政府住房保障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市场中低价位商品住房房源短缺问题凸现;三是部分区域二手房、新房价格倒挂,中介市场有效管控手段不多,进一步触发了购房需求。 据介绍,接下来扬州将加强房价源头控制。一是增加市场供应,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住房土地合理比例。严格落实每年市区公租房、限价商品房供地比例不少于商品住宅建设用地10%的供应计划。二是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今年规划建设专家楼、人才公寓20万㎡。三是会同国土部门加大对超期未开发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力度,推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早开工、早上市、早交付。 同时,扬州将坚决遏制投机行为。在市区范围内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商品住房。优先保障刚需首套房消费者,对于市区范围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给予优先网签、优惠利率等政策扶持。 房管局方面表示将继续强化市场监管。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会同工商、物价、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市区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捂盘惜售、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订立阴阳合同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二是会同物价部门落实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住房成交均价、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的要求。三是加强舆论和政策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着力稳定市场预期。 http://js.ifeng.com/a/20180823/6826563_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