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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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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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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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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1 1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你好,我有一套万年新村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满5年,现在要卖,听说卖经济适用房要补差价,请问这个差价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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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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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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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lxj0566”:
您好,根据《仪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仪政发[2011]180号)文件精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需缴纳交易指导价与交易基准价差价的50%相关价款(楼层层次差另计),该款项缴入市财政住房保障资金专户。
详请咨询仪征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仪征市鼓楼西路50号,电话:8342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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