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47878|回复: 0

[交流实录]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27日在线交流实录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9-3-27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 于 2019-3-28 09:46 编辑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通过政府论坛“三大建设”版块,就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开始语: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通过“仪征政府论坛”这个平台与大家在线交流。首先,衷心感谢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主要承担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品牌发展、消费维权以及市场经营秩序、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专利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过去一年,我们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贴“市场”这个中心,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悉心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努力为仪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撑。2018年,我们先后被评为标兵文明单位、省园博会筹办工作先进单位、法治仪征建设先进单位、“六创”省级双拥模范城模范单位,获得省运会仪征赛区保障贡献奖,被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江苏分中心表彰为先进集体二等奖,我局行政审批窗口被评为“扬州工人先锋号”,等等。今天,在这里我们真诚欢迎广大网友建言献策,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我们一定认真解答、虚心接受。我局参加在线交流的有:局长赵正祥、副局长缪航、叶支龙以及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下面,欢迎大家提问。

IMG_0603.JPG

IMG_0622.JPG

  问: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听说营业执照又要换新版的了?是怎么回事?我们原来的营业执照还有没有用了?
  答:自2019年3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现版营业执照进行改革,对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由以前的竖版改为横版,最大的变化是右上角附有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精准联接的二维码,方便公众查询、辨认和监督市场主体情况。在2019年3月1日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不强制要求换照,但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由市场主体自行决定。

  问: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有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请问贵局增加或调整了哪些职能?给广大网友介绍一下。
  答: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将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专利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参与反垄断调查等相关职责划入市场监管局。

  问:家里有亲戚做微商,说是需要房产证办营业执照,具体不清楚,因为他的房子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就用我们家的房产证,目前还是在做微商,请问微商需要办营业执照吗?营业执照跟房产证有关系吗?微商这块怎么管理,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吗?
  答: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您可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属地的市场监管分局进行申请办理,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如果您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如果是在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线下实体经营场所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您可以用住宅房地址从事电子商务,这就需要提供房产证。关于对微商的管理,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对其有明确规定。

IMG_0606.JPG

IMG_0615.JPG

  问: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怎样办理,听说我们仪征有小作坊的奖励政策?
  答:根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登记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备设施;2、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征询食品小作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意见,按照规定对其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登记,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仪征市政府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贯彻<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的意见》,明确了2017年至2019年底对申办并经现场审核通过的食品小作坊,给予升级改造费用30%且不高于1万元的资金补助。(如需办理详情请咨询电话0514-83428939)

  问:我因为身体不好失业了5年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现在想在电大路开一个小卖部周围没有正规的门市房怎么弄?需要什么手续才能办到营业执照,我不想做没有执照的小店,希望领导给我们小市民一点回复。
  答:从事经营肯定需要领取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后才能开展经营。根据扬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通知》文件规定,允许申请人将满足一定条件的住宅用房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该登记不作为房屋、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凭证。对于申请人实行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或者从事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咨询代理、个体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市场主体,可以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对住宅作为经营性住所登记的,申请人需出具已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承担其使用该住宅登记的一切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带着身份证和相关经营场所证明,前往属地的市场监管分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问: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规定》将从4月1日开始执行。请问仪征有没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将具体怎么管?可不可以让家长进入校园共同监督,以确保校园“食尖上的安全”。
  答:按照职责分工,我局主要负责学校和超市小卖部食品安全监管,对于我市4月1日执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学校负责人陪餐、小卖部超市设置问题,我局正在与教育部门积极沟通,具体的措施很快就会出台,目前部分学校已实行陪餐制度,引入家长和社会监督也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重要手段,希望这位网友耐心等待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通知。

  问: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请问以后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都有哪些强制要求,老百姓购买时注意哪些?另外建议你们要加强销售管理,不合新规的产品不能卖给市民。
  答:《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要求主要有:1、最高车速为25km/h,2、整车重量(含电池)最大为55kg,3、电机功率最大400W,4、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购买注意事项:1、货比三家,到信誉好的正规商店去购买,2、索要发票。

  问:现在经常爆出健身会所、美容院在诱导会员办理各种预付费项目后跑路的新闻,请问贵局在预付费这方面有哪些措施可以保障群众放心消费。
  答:《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希望消费者选择信誉好的商家理性消费。我局按照机构改革方案,今年2月份刚刚接手商务执法工作,目前正在拟定预付费方面管理措施来保障消费安全,如果遇到这方面消费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问:现在疫苗问题大家都比较关注,我们仪征对儿童疫苗这一块如何监管?能不能让老百姓放心?
  答:我局高度重视疫苗问题,从严对疫苗流通、接种环节的监管。2018年我局先后对市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2019年在金湖过期疫苗事件后,我局立即下发了紧急督查通知,对我市疫苗流通和接种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我市疫苗存在风险问题。目前我市所有一类疫苗均由省疾控中心统一招标,市疾控中心按计划配送至各接种点,同时各接种点还统一配备了疫苗存储医用冰箱,实施疫苗冷链全过程管理,有效保证了疫苗存储条件的可靠性,确保了疫苗冷链安全。

IMG_0625.JPG

IMG_0632.JPG

  问:最近,位于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的某企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多人重伤以及死亡。仪征也有很多化工企业,我们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否有充足保障?贵局对于这类高风险企业是如何开展监管,确保其安全运行的,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答:首先,对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及重伤表示痛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管部门属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经专业技术机构安装监检合格,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过程中要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操作设备。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上,市场管理部门重点对企业设备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和设备的登记注册情况、检验检测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对违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局领导带队督查、分局自主检查,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种设备登记注册、检验检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开展检查,配合园镇、应急管理、卫健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问:餐饮卫生事关健康,可是不少从业者对餐具卫生重视不够,使用一些黑色不合格的塑料碗、盘,这些餐具洗不干净不容易看出来,不能盛烫的、咸的食物,更不能进微波炉加热,根本不该用于餐饮,但是有些店为了减少损耗降低成本一直违规使用,比如像化纤医院对面的“家和豆浆”。建议监管部门加大查处的频度和力度,为仪征在不断涌进的游客面前,无愧于“卫生城市”这个称号。
  答:餐饮具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目前餐饮店使用的塑料餐具主要由以聚乙烯和聚丙烯为原料,对于该类产品的监管我局主要做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查餐饮单位餐饮具购进验收记录,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建立索证索票台账,确保从生产企业购进合格产品;二是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去年以来我局已对全市餐饮单位使用的餐具及食品包装材料已抽检48批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抽样检验力度,严防PVC(聚氯乙烯)等不合格材料制成的塑料餐具流向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您提到的家和豆浆的餐具,我们已安排人员上门核查并实施抽检。
  问:仪征消协都受理哪些方面的诉求,办公场所在哪?市民在消费维权时要注意些什么事项?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二、仪征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设在仪征市真州西路15号。三、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1,选择大型超市、信誉好的连锁店、知名度高的商家;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3、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经营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维权。4、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应在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申请更换或者退货;5、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问:今年3.15前夕,我们通过仪征某微信公众号,看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消费提醒,提醒公众不要被一些保健品销售商的欺诈行为所迷惑而被骗,但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类坑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处,而不是调解!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充分履行职责,不懈怠!
  答:保健市场存在欺诈、坑害消费者的行为,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专门针对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者,采取温情陷进、免费陷进逐步诱惑特定群体,销售高价保健品。骗取钱财。今年3.15我局专门发布了保健市场市场消费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免费健康讲座陷进、非法会销陷进,不购买、消费非法的广告商品和服务。我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电视、广播、市区大屏广告、横幅等循环播放保健市场消费提醒及科普知识,利用手机客户端向市民发送宣传短信,印制专项行动宣传彩页等多种方式,加大保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形成群防共治的社会氛围。我局保健市场专项整治除了开展上述宣传提醒、调解工作外,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整治打击工作:一、进一步提升保健市场巡查频次,在前期开展辖区内会销经营企业摸底调查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名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保健市场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的产品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并签订承诺承诺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产品进行宣传,规范合法经营。二、加大保健市场抽检力度,抽检对象向城区中老年人聚集地经营场所倾斜,抽检对象包括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仪征市直销企业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美容保健场所等。三、加强会销活动备案管理。对具备会销活动开展场所的大型酒店、宾馆、农家乐等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对上述业态的监管,与乡镇政府建立联动机制,推行会销活动备案管理制度,全方位了解会销举办动态。四、畅通保健市场投诉举报机制,提升投诉举报线索处理效率,及时将保健市场投诉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并跟踪线索后处理情况。五、加强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器械市场准入的把控,利用企业新领、换证等契机,加强对企业规范化经营、合法化宣传的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积极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六、加大对保健市场广告的舆情监管,对市内各知名媒体集中或有针对性的开展行政约谈并签订承诺书,督促目标对象强化保健市场广告自查自纠,杜绝违法广告。在约谈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仪征市保健市场广告的舆情监管,对违法保健广告第一时间固定初步证据并通报办案机构,形成监管合力。七、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保健市场经营者是否规范化经营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对诚信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示,对企业形成约束力。此外,我局还有针对性的加大了保健市场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实施虚假宣传、非法会销等违法行为。保健市场存在投诉少,投诉时有效证据少等特定情形,往往被欺骗者感觉上当受骗时,发现自己也留不下什么有用的证据材料,绝大部分被欺骗的老年人自认吃亏,不愿意也没法及时站出来举报投诉。根据案件线索,我局近期先后立案查处了10多起保健市场传销案件,以及一些保健市场违法广告案件,此外,我局还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726、907系列会销类诈骗案。欢迎广大市民针对保健市场乱象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并对举报保密,符合规定的给予举报奖励。

  问:前几年,真州镇万年村中心组部分村民利用自家私房领了营业执照,开了饭店,这个事情当时国家也是支持鼓励的,我们不反对。但经过这几年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负面问题,比如没有配套的餐厨设施,油污直排下水道,经常造成堵塞。由于没有规划停车位,车辆随意停放,影响周围居民出行,饭店周围环境变得很差,直接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开饭店的村民都搬离了自己家的私房,自己不住在这里,把私房彻底变成了饭店。我想问一下,对于这种情况,你们如何监管?如何保证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当初为何为同意他们在居民区领取饭店营业执照,鉴于目前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答:之前,为了支持城镇居民就业,对利用居民住宅作为饭店经营场所并经当地政府盖章,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登记申请,我局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你反映的饭店环境污染、油污直排等问题,建议你向生态环境局或水务部门反映,如果饭店有食品安全问题,向我局举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吊销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实施,目前情况下,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结束语:由于时间关系,本次在线交流活动到此结束。若各位网友还有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拨打咨询服务电话83441043、举报投诉电话83449315,或登录政府论坛“部门答复”版块发帖,我们将及时予以答复,感谢大家的踊跃参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4-5-2 15:57 , Processed in 0.035086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