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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 关于销售农产品免税备案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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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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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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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移动
你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我司是一家销售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现在我单位自产自销茶叶,是否可以免增值税和所得税?
2、如果可以免税请问一下该携带什么资料去税务局备案?
3、为销售免税农产品而购进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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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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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wsqingjun”您好: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自产的农产品具体范围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如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自2019年4月1日起,精制茶适用于13%的税率。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您公司生产是精制茶,则不得享受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购进的原材料不得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优惠备案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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