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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实录] 市住建局2020年9月23日在线交流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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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3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9月23日上午,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通过政府论坛“三大建设”版块与网友在线交流,听取对住建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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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语: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市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同时感谢电子政务中心为我们提供了与广大网友交流沟通的平台。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打造匹配世园、精致宜居的城市形象目标,聚焦“城镇形象提升突破年”定位,以年度城建“双十工程”为主抓手,加大城市建设统筹力度,重点聚焦净地出让、功能完善、形象提升三个方面,在棚改征拆、工程建设、精致宜居上聚力攻坚、全力以赴,持续推进住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将围绕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防震减灾等方面工作,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请大家踊跃参与。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积极采纳。
  问:我问一下市住建局领导.农村房屋都是60-70年代建造的楼房.结构和基础都很简单.没有框架结构.现在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居住条件.而现在老百姓想重新翻建.国家在限制农村不让翻建房屋.这样的房屋都已有50至60年了.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就像山西饭店坍塌事故.请问领导这样的房屋一旦出了安全事故是谁来负责.请问领导国家政策是怎样解决农民房屋安全和翻建问题.
  答:您好,一、关于农民房屋安全事故责任主体 根据2016年12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文件第三条(一)“落实建设主体责任”规定,“农房建设单位或个人对房屋的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农房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或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二、关于国家解决农民房屋安全政策根据2019年1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建村函〔2019〕200号)第二十九条,经鉴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1、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村住房,鼓励因地制宜进行加固维修,解除危险。2、经鉴定为D级危房,确定已无修缮价值的农村住房,应拆除、置换或重建。3、经鉴定为D级危房,短期内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时,应暂时停止使用,或在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改变用途不再居住,观察使用。 三、关于农民房屋翻建问题 农民房屋翻建手续目前审批部门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翻建政策请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问:请问实验小学最南端的综合楼9.23号开始进行拆迁,紧挨着这栋楼西边的东园南路5号是80年代建的原工业学校宿舍能禁得住考验么?毕竟楼房已经破旧不堪了!能否纳入危房改造或则拆迁计划。
  答:您好!实验小学最南端的综合楼是由教育局实施拆除的,教育部门实施拆除工作应已经考虑对相邻建筑影响,具体请向教育部门咨询,该区域暂未有拆迁计划。谢谢!

  问:咨询:在曹山万达广场买公寓一套,缴纳购房全款60万元,但发票上只有55万元,因此拒收,合同到现在也没有签,请问这种情况,一是开发商不按实际交款金额开发票怎么维权;二是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房吗。谢谢!
  答:网友您好。一、开发企业开具发票金额与缴纳房款不一致的情况,请向税务部门反映。二、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退房可根据认购书内容或双方约定执行。三、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具体可与我局市场科联系,联系电话0514-83581895,0514-83581896。

  问:天地嘉园小区车库门口是水泥砖铺设的,现全部被冻坏,路面破旧不堪,电瓶车通行时上下颠簸,草坪全是菜地,请问相关部门小区何时能改造,还业主一个好的居住环境。
  答:您好!根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目前是对2000年前建成的、基础设施较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关于小区路面破损,菜地等问题,可以向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反映,通过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来解决当前的问题。
  问:贵局,你好!328国道升级改造,对周边小区征用与一定的影响,其中宇斯浦小区与万博奥林匹克花园都做出相应的补偿,了解到宇斯浦小区与万博奥林匹克花园都已经安排到各业主或抵冲物业费,现在特向贵局了解一下,金水湾小区同样的情况,但小区物业并未公布实际情况或是不是金水湾小区没有受到影响而没有做出任何的措施呢?金水湾小区每一位业主都想了解这一实际情况,谢谢!
  答:网友您好,宇斯浦和金水湾两个小区相应的补偿款由真州镇曹山社区代为管理,具体情况可向社区咨询。

  问:贵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我是仪征玫瑰园二期小区A14栋305室业主,现向贵局实名反映仪征玫瑰园二期小区物业乱收费问题。 《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仪价字〔2011〕3号)第十二条规定:新建的小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不超过一年的前期物业服务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我2019年5月份预交了玫瑰园小区二期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物业费,当时明确告知物业办理入住手续后不装修不入住。按道理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但是物业还是要求收取全额,也就是让我多交百分之三十,不交就拿不到钥匙。 现在要交新的一年的物业费了,我咨询了物业,物业的答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1.物业不同意退还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多收的百分之三十的物业服务费,只同意拿去其中的一部分来抵扣2020年6月至12月的物业费。2.物业不同意意退还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多收的百分之三十的公共能耗费。3.今后的公共能耗费,物业也不同意打折。希望贵局能够介入调查处理。我的诉求如下:1.物业公司退还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多收我的百分之三十的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或者用于抵扣今后的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2.今后的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在我入住和使用之前,依照《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仪价字〔2011〕3号)第十二条规定,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答:网友您好。根据2011年出台的 《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仪价字〔2011〕3号)第十二条和2013年出台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2013)》(苏价规〔2013〕4号)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当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2018年12月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3〕4 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出台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服务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2号),取消了有关对业主未入住或未使用应享受物业费用打折的相关条款。经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物业公司同意暂按《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仪价字〔2011〕3号)执行物业费缴交标准,待我市新政策出台后,再按新政策执行。如业主仍有异议,可向市物价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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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一些属于房改房的小区,住户大多已不是原建房单位的职工,现在也没有物业进行管理,对于路面破损、路灯损坏、下水道堵塞、屋面漏水等问题,一两个住户个人无力解决,原建房单位也不可能再来承担。请问一下:该怎么办?
  答:您好!公房房改以后属于私有财产,房屋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损坏,维修费用应由相关利益业主共同承担费用,建议由原单位或社区牵头,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问:问下贵局,新的民法典出来了,公摊费是不是含在物业费里面?
  答:您好!目前公摊费并不包含在物业费中。

  问:贵局!我是凤来仪小区彩云苑的业主,我们小区现在有车761辆,除了有车库的198辆外,小区有的停车位只有206个,还差357个停车位,小区停车乱停,直接占用多数的消防通道,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有两个问题想问下贵局:
1.现在对老旧小区正在进行改造,我们小区的停车位能否申请改造?
2.凤来仪小区北门的两边道路上,能否像红叶小区那边一样,在道路上画停车位,以缓解小区内部停车难的问题?请回复!
  答:网友您好,1、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针对2000年以前建造的小区,凤来仪小区2014年左右建造,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如有改造车位的想法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其牵头征询全体业主意见。  2、根据《仪征市物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仪政办发[2018]40号,城管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及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汽车停放工作,业主可向城管局进行咨询。

  问:请问一下贵局,现在仪征东有东园,南有扬子江公园,西有白沙公园,市区有扬子公园,各种小公园遍布,但是仪征北面什么公园都没有!网传北门328立交处规划北门三塔(万达,海伦堡,现汽车站位置),三塔附近有小的绿化规划,但是面积太小,只能说是绿化带大小,完全不能满足北区人民日常散步锻炼,请问能否规划现有汽车站位置作为大的公园,待新车站启用后,开始建设,满足北区人民的生活需求!谢谢!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仪征城区北侧公园主要是五一公园。市规划部门正与真州镇就曹山片区进行城市设计,若该区域内有小公园的选址,我局将列为城市建设任务,及时组织实施。汽车站地块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目前为满足328国道以北市民休闲健身的需求,我们结合G328线拓宽改造工程,沿G328线道路增设了健身慢行系统,全线长约5公里,同时在工农路与G328交叉口、万年路与G328交叉口增设景观工程,建有步道慢行系统,方便周边居民休闲健身。谢谢!

  问:我是玫瑰园二期小区A14栋305室业主,7月2日,物业打电话告诉我,业主装修要做闭水试验,物业去我家看了,没有问题,他们拍照片留存了,叫我回来签字,如果现在不回来签字,将来再发现问题就是我的责任了。1. 物业为什么不能提前一两天通知我,急吼吼的通知我,要求我立即回去,我是上班族,要工作养家糊口,可能说回去就回去吗?2. 物业有什么权力来决定这个事情,别人家装修,我现在不马上回去看,等以后回去,如果发现问题了,就是我的责任,这个说得过去吗?
  答:网友您好。2020年6月30日,玫瑰园二期A14栋305室楼上405室在装修前做闭水实验。按照相关规定,物业企业应帮助这两户业主进行对接,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后,方可进入305室检查405室闭水试验结果。据物业企业反映,该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与305业主进行了联系,请求有空签字确认该事宜,但该业主并未实际到场签字确认,只是口头同意。房屋装修前的闭水试验是一个房屋装修过程中应履行的一道工序,邻里之间应相互配合,确保不影响他户的使用。对于未经304室业主书面同意的情况,物业企业擅自进入其房检查的事宜,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尽快与304业主进行对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问:帝景蓝湾地下人防车位是否已经验收通过,由于二期地下没有产权车位,一期的车位也已售罄,业主无车位可以购买,停车困难。还请问下,帝景蓝湾二期地下人防车位何时可以向二期业主出租?谢谢!
  答:您好!帝景蓝湾小区地下人防工程总面积为1.34万㎡,于2020年3月通过扬州人防办竣工验收。目前建设单位提供申办《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材料不齐全,我局已督促该单位尽快办理,早日向业主开发。

  问:问一下贵局 随着北边综合体及曹山小学的新建  凤来仪后面那一大片停车场有何规划?是否可以建造一个供北边居民饭后散步运动的地方?考虑到曹山小学及幼儿园新建在那 接送小孩的人流量较大  停车场再放在那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答:这位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凤来仪北侧停车场暂无规划,市规划部门正与真州镇就曹山片区进行城市设计,若该区域内有小公园的选址,我局将列为城市建设任务,及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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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渡江南路粮库至江边与城市不相配,有没有改造计划?
  答:市民您好!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支持!您所反映的渡江南路目前未列入改造计划,待两侧地块建设相对成熟后再行提升改造。

  问:我想咨询下,东方曼哈顿南面的空地什么时候开发?
  答:网友您好。经了解东方曼哈顿南侧空地目前存在权属纠纷,暂无开发计划。

  问:领导你好,我于2018年购买了扬州金亿翔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曹山综合贸易区家居建材综合贸易市场(金阳光帝业城)项目,即曹山路1-2号7栋一层135号商品房,2018年2月14日全款付清,直到今天都没有和我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请问你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在你们的职责范围之内,如果不在我们购房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谢谢!
  答:网友您好,1、我局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要求开发企业尽快履行约定与您签订协议。2、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3、具体请与我局市场科联系,联系电话0514-83581896。

  问:我们晶崴公馆,后面做路有没有补偿,奥 林匹克花园都有,现在我们小区没有办理使用证手续,车位还在卖,我们小区现在天天回来抢车位。
  答:您好!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晶崴公馆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已经通过扬州人防办竣工验收,但未申请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您反映的车位在售问题,我局已派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目前对外售卖的8.2万元的车位为非人防车位。

  问:市委市政府2月份出台2020年度城建“双十工程”实施意见,市民广泛关注,请问目前工程进展如何?已完成哪些?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城建”双十工程”基本按序时推进,部分工程受拆迁影响,推进缓慢。目前仅完成城区零星河道整治。

  问:请问今年的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分配房子?
  答:网友您好。目前今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户情况已经在政府网站及仪征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局将及时分配。

  问:职能部门对一些个人承包性质的物业怎么管理的,个人有没有能力物业服务?服务不到位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规章约束,合法的进行监督。
  答:您好!建议网友提供具体项目名称,便于沟通协调。

  问:浦东路向北的石碑路至328国道约400米左右路段由于路窄加之年久失修导致路况极差,年初此路段被政府列为道路扩宽规划工程,可日至年底还迟迟未见施工,不知何故?目前该路段附近有建筑施工、有328国道扩宽施工车辆往返、有道路两旁营业占道,道路更加难行,交通事故频发。盼早日开工解老 百姓出行难?
  答:您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已完成浦东路(石碑路—328国道)建设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建发公司已完成部分工程报建手续,即将启动该道路的拆迁让地工作。待拆迁完成后,再由建发公司实施道路建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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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住建局领导好!东园路两侧特别是哨口苑附近的绿化带两头的绿球植物过于高大,影响机动车进出主路,司机看不到左右来车,有安全隐患,就跟当年前进路情况差不多,请上门实际查看,对绿化带两头绿球植物进行移除。谢谢!
  答:网友您好,请您与住建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需现场查看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办法。联系电话0514-83458209,周广正。

  问:东区宝能物业服务一塌糊涂,请问贵局物管中心发挥了多大作用?
  答:网友您好。您可将宝能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向我局物业管理中心直接反映,我局物管中心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其限时整改。

  问:请问市住建局领导,我们仪征是如何落实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尤其是安装电梯问题的?
  答:您好!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我市对2000年前的老旧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正在制定城市“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并初步确定了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牵头负责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关于加装电梯问题,我市已制定《仪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即可申请加装电梯,政府给予补贴。

  问:我是天地嘉园的住户,住顶楼,今年夏天雨水很多,很多人家楼顶漏水,渗水很厉害,楼顶需要维修,要找哪些部门,如何解决楼顶漏水渗水问题!
  答:网友您好,业主可向物业公司报修或携带房产证至我局物业管理中心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鼓楼西路50号)

  问:请问相关部门领导,还有没有专业知识,要不要换人,国家规定,地下车库顶层覆盖土层达3米,才能称为绿地,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得小于30%,仪征有地下车库的小区,有些地方地下车库顶覆土一米都没有,相关部门是如何同意开发商交房的,仪征相关部门是不是可以把覆土不达到三米的地下车库划为业主公共设施,或者把地下车库拆除。
  答:您好!1、根据《扬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扬园(2012)48号 第三条(三)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6—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面积。 2、根据《仪征市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绿化标准》要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园林式居住区绿地率提高6%。

  问:请教一下,前期物业为便利建设单位进行宣传、销售,做出老带新免收物业费等行为,请问在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下,以及业主利益上,此行为是否合适?免收后的物业费,如何监督前期物业或建设单位代为支付了该笔费用。贵单位是否知晓部分信息,有无监管或及制止?前期物业评标委员会专家是否可以进行公开、公示?前期物业招投标、评标等相关文件是否可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网上公开,并方便公众查询,以此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答:网友您好,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中的一项关键内容,交或免应按双方约定或协商处理。我市前期物业招标、评标已纳入扬州市范围,专家库由扬州住建局组建,相关信息可在扬州物业管理网、仪征政府网、仪征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问:请教住建局专家,市民购买新房或二手房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规避购房风险,保护购房人自身权益?谢谢!
  答:网友您好。一、购买一手房请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消费者购房前必须要看开发项目是否具备齐全的“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登陆仪征市房地产信息网(网址:http://www.yzfcxxw.cn)查询拟购买房屋是否为可售状态。如果是限制或可售状态,切记不可购买;3、如未确定购房,轻易不要缴纳定金或首付款等。如确定购房,首付款等费用应汇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应该当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经住建部门合法备案的正规中介机构代办相关交易事项;2、如是自行成交的,要查看卖房人的房屋权属证书有无限制交易的条件;3、在交易过程中可以自愿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方式,有效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4、达成意向后,及时到住建部门交易合同网签窗口进行审核及备案。如有其它疑问,可向我局市场科咨询,联系电话:0514-83581895、0514-83581896。

  问:住建局领导,工农北路的凤凰美地小区,主卧房间飘窗下面的窗台,窗台下面是水泥整浇的,里面有很多粗的钢筋,是房屋的主体结构圈梁,不能敲,如果敲掉会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和质量,会导致房屋开裂及其他更严重的危害!现在80%已装修的业主都把飘窗敲掉了,留下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不力,没有到现场进行有力的制止,仅仅以没收1000元装修押金为管理手段,或者发放一个装修注意事项的通知了事,导致敲飘窗现象一再发生。物业因为可以收到1000元押金,对他们有经济利益,更是不有力制止,请住建局督促物业,一定要制止敲飘窗这种行为,要采取有力的手段!不能仅仅以没收1000元装修押金为主要手段。我相信,装修时,只要门卫到装修现场进行警告、报警等,业主是不敢敲飘窗的。另请贵局督促物业,收了那么多装修押金,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是用于小区的日常管理?还是进物业小金库了?请明示!
  答:网友您好,小区物业发现业主有装修违规行为都会告知、劝阻、送达违规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恢复原状。我局相关部门将要求小区物业将相关收支情况(包括1000元装修押金)按协议约定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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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不能“甩锅”1996年仪征建安公司房改,职工根据工龄、职务等资格条件,并缴纳相应房款和费用获得相应面积的住房,当时没有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只缴纳房款和费用。1999年仪征建安公司领取巜仪国用(99)字第0382号土地使用权属证》。2004年仪征建安公司领取《仪国用(2004)字第0127号土地使用权属证》。2004年仪征建安公司根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为房屋结构为多层的房改房领取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但对房屋结构为一层的房改房只领取了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当时大家也没有想太多,只知道缴费了,房产证有了,房屋就是自己的。现在面临拆迁,因为“历史原因”,房屋结构为一层的房改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据说土地使用权若干年前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所以就不能和周边有土地使用证的住户享受同等的拆迁政策。总结:项目组的同志说,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研究这个问题,会考虑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保障基层群众的优先受偿权、居住权!保障基本民生!。我的问题:目前的项目进展情况?能否适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齐全的拆迁补偿政策?如果适用,可否申请提前拆?以上言论,如有不当,敬请谅解!
  答:您好!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该地块拆迁实施主体是城区棚改指挥部,我们会及时把您反映的问题向城区棚改指挥部进行反馈。

  问:阳台漏雨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答:您好!根据维修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有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可按申请流程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问:我是宇斯浦花园的业主,我们目前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物业迟迟不肯交接,不公布各种收支明细,现请贵局敦促物业将以下公布以便尽快和业主委员会交接。咨询物业提供以下信息:1.2019和2020年业主物业收缴的应收未收费用详细情况电子版;2. 另外所有历年来欠缴欠收费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3.业主的信息电子版汇总表;4.租赁汽车位、购买汽车库、的业主信息及费用明细;5.2019-2020年度广告宣传信息情况;6.2019-2020年度设备电器照明等维修记录、更换配件包括使用品牌及保修期限的电子记录清单;7:各项维修协议;8、宇斯浦西大门右手边台阶向上的过道为什么框纳入了上菜场网超市内,这个是属于公共区域,什么时候还给业主?西门上菜场往房东的房产手续是否完备,我们业主想要贵局公示一下!9、目前小区车位只有170个,汽车有700余辆,消防车无法进入,消防通道完全堵死,请贵局是否能将小区南门围墙边给我们小区修建车位,还给我们消防通道及生命通道!
  答:网友您好。您提出的“小区物业迟迟不交接”问题我局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已介入协调处理;您反映的“占用过道”问题我局相关部门已联系小区物业要求其进行现场查看;您反映的“规划红线内改造停车位”问题,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其牵头征询全体业主意见。

  问: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但就目前仪征新小区新增较多的“滨江社区”来说,帝景蓝湾、御景湾、东方曼哈顿、玫瑰花等新小区,已明显符合上述成立条件,但社区一直处于不作为状态,始终停留在原地(御景湾管委会也代管已存在多年,曾率性主动撤换物业单位,但被一纸律师函而无疾而终),是否有违《仪征市物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原则、目标;以及目前财政配置的物业中干,其水平、服务理念是否应加强提升?其二,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出建筑总面积的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依据第十六条第二款,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综上,就目前了解现状,前述小区(建设单位已撤出)未曾因此召开及成立“业主大会”,在此事项上,贵单位及社区作为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有着明显的、不可推卸的“不作为”责任?以上言辞或有不当,但仪征市近些年新增小区数量较多,虽有三年行动计划,但却未治根本,仪征物业管理水平始终据低不上,始终在损害 广大业主的利益;上述留言中,有七八是关于本市物业管理问题,望职能部门重视。 作为本市公民,认可相关建设方对仪征市建设方面做出的贡献,但因此轻视广大公民合法利益,得不偿失。
  答:网友您好。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第二十七条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您反映的帝景蓝湾、御景湾、东方曼哈顿都已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小区业主可十人公开联名向所在属地政府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新的项目建设开发单位都会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业主大会保证金,用于后续费用的支出。《仪征市物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正在推进中。

  结束语:衷心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和宝贵建议!由于时间关系,对未能及时解答的问题,我们将做好后续解答。热忱期盼大家继续对住建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有问题,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仪征政府论坛等多种渠道与我们联系沟通,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及时答复。今天的在线交流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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