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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答复] 答“鱼罗天”网友关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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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仪征市医疗保障局 于 2020-10-15 09:43 编辑
看新闻上说:新一轮医保改革一个变化就是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仪征个人医保卡里的钱是否借给家人使用?

答:“鱼罗天”网友,您好!您所了解的政策应该是8月底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将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这项规定尚在征求意见阶段,还未正式实行。如果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整了,我们会通过网站、医院、药店等相关渠道通知广大参保人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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