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7659|回复: 0

[交流答复] 答“5558899”网友关于申报门诊慢性病问题

[复制链接]

44

主题

500

回帖

2606

积分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4976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领导,农村老年人体检查出冠心病,有农保,没住过院现在门诊上治疗了半年,吃了几个月的药了每月好几百块,请问这种情况药费有没有报销?还有慢性病卡好不好办?怎么办理?谢谢!!

答:5558899网友,您好!冠心病可以申报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为:冠状动脉造影或冠状动脉CTA提示冠状动脉狭窄50%以上,并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中的一项:1、有典型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等心脏病史;2、有动态变化的ST段下移大于0.1mv,或上台大于0.2mv,或新发生的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活动平板运动试验检查阳性(活动时有胸痛及ST改变)可辅助本病的诊断。由于鉴定标准涉及医学专业知识,建议您在医生指导下对照标准准备申报材料。
可以携带申报材料至市医保局(大庆北路3号)或所在乡镇劳保所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扬州人社APP网上办理。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规定报销用于治疗冠心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4-5-1 13:37 , Processed in 0.028563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