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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答复] 答“youai ”网友、“qingqingsong ”网友市级统筹后药品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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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5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用的药,盐酸西那卡塞片(盖平),医保还可以报销,今年医院说暂时不能报销,请问现在仪征和扬州医保已经全面对接了,是否可以报销?如果可以报销,请问怎么办理。
门诊放化疗患者去年用的药,百赛诺双环醇片和优思弗熊去氧,医保还可以报销,今年医院说仪征和扬州医保统一了暂时不能报,到底能否报销?

答:网友“youai ”、网友“qingqingsong ”您们好!您们提的问题属于同一类,现答复如下:
      2020年1月扬州市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后,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按扬州市统一的门特目录执行,不在目录范围内的医院前台不能直接结算。
      目前我市采用医院前台现金结算的过渡办法,现金结算后凭门诊发票、病历至医保服务中心(西园北路39号)或所属乡镇行政审批局办理报销手续,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待扬州市医保局出台相关门特病种政策后,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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