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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实录] 市医保局2020年10月15日在线交流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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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5日上午,仪征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政府论坛“三大建设”版块,就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热点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听取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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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语: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同时感谢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为我们提供了与广大网友交流沟通的平台。市医疗保障局主要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药品耗材招采等职能,自2019年组建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待遇有提升、报销腿不累、支付不浪费、基金管得住、队伍过得硬”五个重点,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看病钱”;破解老百姓“看病难”、“负担重”的问题;为老百姓提高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热忱期盼各位网友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解答,及时办理。我局今天参加在线交流的有:局长刘君同志、副局长王新同志、副局长赵同松同志以及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下面,欢迎大家跟帖提问。

  问:看新闻上说:新一轮医保改革一个变化就是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仪征个人医保卡里的钱是否借给家人使用?
  答:“鱼罗天”网友,您好!您所了解的政策应该是8月底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将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这项规定尚在征求意见阶段,还未正式实行。如果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整了,我们会通过网站、医院、药店等相关渠道通知广大参保人员。

  问:1.听说11月1日起本市职工医保到扬州住院看病不需要开具转诊手续了,消息是否属实,具体细节是什么?2.特药为什么不能纳入居民医保大病统筹?
  答:您好!1.根据《关于完善和统一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待遇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扬医保﹝2020﹞88号)文件规定,2020年1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扬州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需要办理转诊等备案手续,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现行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应等级的报销比例执行;2.根据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特药管理的文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后,其余费用不再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待遇。

  问:本人今年由扬州某企业进入仪征某事业单位工作,医保卡目前不可用,请问贵局如何操作合并账户?
  答:您好!您的社保卡无法使用的具体原因,需要提供身份证查询后才能知晓。如需合并医保个人代码,您可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就近到以下地址办理:1.仪征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地址:西园北路39号;2.真州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国庆路201号(新华书店北);3.大仪镇为民服务中心,地址:大仪政府东侧200米;4.新集镇为民服务中心,地址:新集镇河滨路9号(镇政府西隔壁)。

  问:我父母是原江都医院退休职工,现长期居住在仪征市,已于今年8月份办理了异地就医,目前在仪征市医院住院可直接结算。我父亲患有高血压多年,需长期吃药;母亲8月份脑梗中风,在南京鼓楼医院仪征医院住院治疗半月后于9月初出院,也需长期吃药。想咨询下他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办理慢性病吗?是在江都医保办理还是在仪征医保办理?如果在仪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证明和手续?谢谢!
  答:您好!由于您父母参保归属地在江都,需回江都申报门诊慢性病,具体流程和申报手续请您咨询江都医保部门。

  问:农村老年人体检查出冠心病,有农保,没住过院现在门诊上治疗了半年,吃了几个月的药了每月好几百块,请问这种情况药费有没有报销?还有慢性病卡好不好办?怎么办理?
  答:您好!冠心病可以申报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为:冠状动脉造影或冠状动脉CTA提示冠状动脉狭窄50%以上,并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中的一项:1、有典型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等心脏病史;2、有动态变化的ST段下移大于0.1mv,或上台大于0.2mv,或新发生的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活动平板运动试验检查阳性(活动时有胸痛及ST改变)可辅助本病的诊断。由于鉴定标准及医学专业知识,建议您在医生指导下对照标准准备申报材料。可以携带申报材料至市医保局(大庆北路3号)或所在乡镇劳保所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扬州人社APP网上办理。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规定报销用于治疗冠心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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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请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什么时候可以交?
  答:由于扬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尚未出台,因此暂时还不可以缴费。预计10月下旬将公布缴费标准,待缴费通道开通时,我局将在“仪征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上及时公布缴费标准和缴费途径,建议您及时关注。

  问:请问:1、企业职工,工作6年,一直缴纳生育保险,现产假结束,因一些原因,可能会辞职,但生育住院医疗费还没有报销、生育津贴也没有领取,因为单位都是产假结束、上班后单位才办理的。请问,如果辞职是否影响生育住院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领取?如果可以,是自己去办理还是由原单位办理?2、早产,急诊住入苏北医院的;2、育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与在仪征是否一样?谢谢!
  答:您好!1.职工休完产假辞职,不影响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领取。生育待遇领取需要原单位到市医保中心申报。2. 早产,急诊住入苏北医院的,根据《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扬府规﹝2014﹞9号)文件规定,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规定的,发生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范围内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发生在三级医疗机构的范围内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80%支付。支付限额仪征市内二级医院为顺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苏北医院为3500元,剖宫产5000元。

  问:我是在本市的医保,马上退休了回上海子女身边生活,看病肯定在上海医院看病了,我的医保怎么办,才能顺利在上海医院看病呢?
  答:您好!您可提供上海户口簿、上海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海房屋租赁合同、本人上海居住证等证明材料之一,如相关材料为您子女的,需提供您与您子女的关系证明,如独生子女证、户籍档案等,确无法提供关系证明的,可由您本人书面承诺。可通过“扬州人社”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或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1480290166、发送电子邮件至yzybydjy@163.com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备案成功后,可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上海异地就医联网医院直接结算。

  问:请问慢性病办理流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地点、几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成?需要患者本人去?
  答:您好!慢性病申报需根据不同病种提供相应病史资料,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医保局(大庆北路3号)现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既可在市医保局办理也可在各镇劳保所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扬州人社APP通过手机办理。申报时无需患者本人到场,病史清楚、材料齐全的在市医保局可以现场办结。

  问:请问医保局:现在在人民医院或者真州卫生院,为什么开不到平能氨氯地平胶囊和依伦平片(如图)这两种药啊?
  答:您好!江苏省医保药品目录实行通用名下的明细管理,具体到药品的商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您所反映的两个药品商品名不在省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但这两种药品疗效相同的通用名均在省目录范围内,建议您至医院咨询医生调换疗效相同的其它厂家药品。

  问:尊敬的领导:我朋友户口在南通,目前在仪征打工,且在仪征有住房,请问是否可以在仪征购买居民医保?如果可以,到哪里购买?谢谢!
  答:您好!根据《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扬人社〔2017〕345号)》规定,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于扬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尚未出台,因此暂时还不可以缴费。预计10月下旬将公布缴费标准,待缴费通道开通时,我局将在“仪征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上及时公布缴费标准和缴费途径,建议您及时关注。

  问:我是克罗恩慢性病,这个病本地没有专科医生,需要去南京看,扬州现在有的医生开始也看这个病了,其实也是在拿我们在摸索经验,不发作的时候摸索就摸索吧,发作的时候请让我去南京看医生,别误了我的命。吃的药本地也没有,也需要去扬州,南京开。本地看不了的病,去了外地为何要算我异地报销?还请领导们考虑考虑我们这些特殊病人的难处!谁愿意终生吃药看病往外地跑呢?医生能看这个病不是三五年就能看的,能先将我们这个病吃的药,能在本地医院给买得到就算先给我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了!谢谢!
  答:您好!如您在门诊治疗克罗恩病,仪征市内和市外就诊报销待遇没有差别。如需住院治疗,根据《关于完善和统一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待遇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扬医保﹝2020﹞88号)和《关于完善和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有关保障待遇的通知》(扬医保〔2020〕29号)文件规定,仪征市内和市外住院待遇还是有所区别的。您治疗所需的药品,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有采购权限的,您可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申请采购,也可联系80290166将所需药品具体名称告诉我们,我们将帮助您与医院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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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请问外地医保卡人员在本地办医保了,外地医保卡如何使用?
  答:您好! 您的意思应该是您现在在我市参加医保,那么如果您之前是在外省参保并办理的社保卡,需要在我市重新申领江苏省社保卡。如果您之前是在本省其他地区参保并办理了江苏省社保卡,可以直接在我市各定点机构刷卡就医。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80290172。

  问:去年用的药,盐酸西那卡塞片(盖平),医保还可以报销,今年医院说暂时不能报销,请问现在仪征和扬州医保已经全面对接了,是否可以报销?如果可以报销,请问怎么办理?
  问:门诊放化疗患者去年用的药,百赛诺双环醇片和优思弗熊去氧,医保还可以报销,今年医院说仪征和扬州医保统一了暂时不能报,到底能否报销?
  答:您们好!您们提的问题属于同一类,现答复如下:2020年1月扬州市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后,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按扬州市统一的门特目录执行,不在目录范围内的医院台不能直接结算。目前我市采用医院前台现金结算的过渡办法,现金结算后凭门诊发票病历至医保服务中心(西园北路39号)或所属乡镇行政审批局办理报销手续,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待扬州市医保局出台相关门特病种政策后,按文件规定执行。

  问:听孩子班主任说今年学校老师不代收学生医保费了,那学生该如何缴费,何时可以缴费?
  答:您好!为方便我市在校学生更加便捷顺畅的参保缴费,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应保尽保,近期医保局、教育局、税务局共同委托仪征农村商业银行开发了2021年度在校学生线上参保缴费系统。待2021年度扬州市在校学生医保缴费标准出台后,学校及班主任将及时通知在校学生或者家长通过微信直接在手机上缴费。学生或者家长通过线上缴费系统缴费后应及时告知班主任进行登记。班主任不直接代收保费,但是仍需督促学生及时缴费。

  问:请问家人是农村户口,以前办的城镇居民医保卡,问几个问题:1、村里给办了新社保卡,要不要合并?每年交费是用旧卡交的,两个卡能同时用吗?。2、该卡在人民医院或中医院挂号时统筹支付了6块,但到乡下医院挂号却只统筹了1块钱,这个结算方式对不对?
  答:您好!1、如您医保系统内确实存在两个账号,需要做个人代码合并,您可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就近到以下地址办理:①仪征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地址:西园北路39号;②真州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国庆路201号(新华书店北);③大仪镇为民服务中心,地址:大仪政府东侧200米;④新集镇为民服务中心,地址:新集镇河滨路9号(镇政府西隔壁)。两张医保卡不可同时使用。2、根据《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扬人社〔2017〕345号)文件规定,在仪征市内二级医院发生的门诊诊察费用(西医诊察费、中医辩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由统筹基金按照6元/人次标准报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每次门诊按9元标准报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每次门诊按5元标准报销。

  结束语:感谢各位网友参加今天的在线交流,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医保发展环境,完善沟通交流机制、拓宽民意渠道,借助论坛在线交流、行风热线、《面对面》等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果还有问题需要反映,可以通过政府论坛“部门答复”版块发帖,也可拨打电话:83441992,我们将及时予以解答办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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