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人花园当初卖房时宣称是仪征市区第一家电厂集中暖气供暖小区,开发商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迫购房者签订显失公平的供热协议,同时必须强制预交3年的暖气基础热费,不缴费就不给买房。实际入住开通暖气后才知道暖气费那不是一般的高,怡人暖气收费标准:先按基础热费10元/平方乘以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收三年基础热费(这个不开通也不退,开通又不纳入流量费抵扣),然后再加上热流量费,按0.3元/千瓦时*流量数(别的地区一般在0.13-0.16/千瓦时,或按吉焦算),远远超过其他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收费标准是全国最高的),同样用了10000千瓦时热量,外地暖气流量费一般在1300元-1600元之间,怡人供暖这边要收取3000元+基础热费10元/平方*建筑面积,100平方住房的采暖费需要支付4000元以上(供暖只有3个月),远远超过同地区和其他集中供暖地区4-5个月的供暖季费用(参考奥龙湾100平方米住房23元/平米*100=2300元,供暖4个月),资费比自己在家烧天然气和开空调取暖都要贵。 国家推广暖气分户计量初衷是为了节能减排,少用能耗少缴费原则。采用分户计量的地区都采用“多退少不补”政策,即按建筑面积预交采暖费,如果流量费使用量少于预交费用可以退还或转下一年度,流量费用多了也不用补差价。但是政策到我们这边就变了,变成多收费的借口。 这里请教一下相关部门:1、江苏地区对供暖资费有没有相关规定;2、开发商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迫购房者签订显失公平的供暖协议是否违背合同法?在此请相关部门对怡人供暖企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怡人花园小区近万名群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