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食加工一直是个 漏洞、盲区,顾客所见也只能是售卖的场所。据我所见一朋友居然在住宅里加工熟食,肉类等食物完全敞开于衣物等生活物品周边,完全没有独立的操作间,卫生状况不堪,可见这都是普遍现象。相关部门对加工环节不予监管,有何难处? 答: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局日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卤菜(熟食)店一直做如下管理: 一是对于在门市里现场加工制作销售的卤菜(熟食)店要求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如果卤菜(熟食)加工场所与销售场所不在同一地址,则加工场所应申请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销售点应与加工点签订销售协议,并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食品小作坊登记为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食品小作坊生产场所和贮存场所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等。目前全市共有201家食品小作坊完成了登记,领取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三是在领取相关证照后,我局帮助指导食品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索证索票、定期自查等相关制度,并将食品小作坊纳入日常监管,通过生产主体和检查项目“两个全覆盖”,切实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离不开社会共治,希望网民朋友能通过举报电话12315或业务科室电话0514-83428939及时向我局反映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根据提供的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使市场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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