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7108|回复: 1

[税务局] 关于拆迁征收购房交税政策

[复制链接]

16

主题

424

回帖

3370

积分

研究生

Rank: 6Rank: 6

金钱
7049
 楼主| 发表于 2022-1-2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你好:
家里农村房子被拆迁征收,准备购买商品房自住。
1)请问拆迁后购买商品房的缴纳的税收执行什么政策?有无优惠政策
2)需要哪些资料?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主题

251

回帖

1515

积分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2309
发表于 2022-1-26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yazhoujiulong”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江苏省相关规定:
      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被拆迁人在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一年内购房的,按房屋拆迁有关契税政策执行。
      享受使用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抵减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主管部门确认的协议上规定的所有被拆迁单位、个人。
      被拆迁的产权人不重新购房,其子辈、孙辈或其他非拆迁产权人重新购房的,不能按拆迁安置的有关政策缴纳契税。
      被拆迁单位、个人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时,其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没有使用完的部分,可以在再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时继续使用。
     享受契税优惠时应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仍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514-802903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4-5-2 23:42 , Processed in 0.035134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