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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疫情防控措施3+4+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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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25 1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苏州 电信
首先疫情当下人人配合政府做好防控是义务与责任,我本来低风险区回仪征,前面3+4政策理解,但对于7天健康监测,百度百科为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必要工作与生活出行,请问扬州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如有差异是否明确定义禁止项,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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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13625292919”: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疫情防控措施3+4+7”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近期防控政策为对14日内有扬州市以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统一实行“3+4+7”健康管理措施。到达后,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外出,尽量单独居住,每日采样1次;第4-7天严格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向社区报备,不去人群聚集和公共场所,每日核酸检测1次,第7天双采双检;第8-14天自我健康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第10、14天采样1次。对疫情严重地区来扬返扬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即到达后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严格健康监测,7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单人单间、单独居住,不得外出,拒绝探访,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7天“双采双检”;7天严格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向社区报备,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第10、14天各采样1次。其中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按照文件要求,目前我市自我健康监测管控要求为:不限制外出,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出入人群密集场所,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防控政策随疫情形势不断变化,建议市民回仪前与所在社区(村)报备,以社会(村)要求为准,配合社区(村)做好相关防控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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