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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 关于新城街道文源路精神病人伤害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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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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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9-2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2022年9月21号晚9点半左右,患有精神病的麻女士莫名其妙用小便水和大便倒在温馨旅馆的门口,第二天早上店内人员才发现后立即报警,等民警出警至现场麻女士已出门不在家,又与早上九点到社区报告此事,社区很热情的接待了,当天晚上又和其发生肢体冲突系此病人先动手厮打,因为他有病不敢和他厮打,就一直扭打在一起最后导致被泼粪户的人员左侧手臂被其用牙齿咬了一块破皮肿起,当晚又一次报警,但是都处理未果,被其伤害后损失无人赔偿,正常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后社区称这种事很难办,监护人有其丈夫和两个女儿联系不上,其实她就是无人问津,此病人的这些事情已经很多年了一直解决未果,周围的人都和其有过冲突。现在请问政府领导此事该怎么处理,试问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就任其在正常生活人群中胡作非为没有办法吗?现在被伤害李女士晚上彻夜难眠,精神受到伤害,假如下次这个精神病人再做出更为严重的伤害行为怎么办?很是担心,难道说非要到别人受到她非常严重的伤害才能解决问题吗?还请各位领导重视一下,务必帮助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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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8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发接报后,社区多次通过上门和电话形式与其监护人联系反映事情经过。双方同意约定2022年9月24日上午在社区一楼进行调解。调解结果:麻某女儿曾某同意赔付李某医疗费636.5元,并向对方赔礼道歉。表示今后尽力做好精神病人的监护工作,不对社会面造成不好影响和类似伤人事件。 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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