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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关于优先兑付限上企业相关费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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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导向效应,扶持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健康发展,有效推动相关领域企业申报列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2年10月25日开始,各级预算单位(含国企、垂直部门)的政府采购事项、公务接待消费及工会职工各项福利消费等,对限上批零住餐企业优先支付。10月25日前,对在未列统企业已发生的费用,实行延缓支付(本着契约的精神,原则上实行延缓);25 号之后,各单位仅可报支列统企业的相关费用(列统企业名单附后)。对已具备列统条件且仍愿意继续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需向商务局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83436503)出具申请入库的书面承诺,并在三个月内完成申报列统,可视同列统企业正常报支。各预算单位需严格遵照执行,督促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列统,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企业列统相关事项,企业可向统计局服务业科(联系电话83435648)咨询办理。
据说这个说明只针对仪征供应商,请问贵领导:为何商务服务类要求开票达五百万?试问有几个服务商能达到,即使有个别能达到,是想一家独大吗?等于我们个体工商户不具备资格服务政府?明明五月份就已经收到这个通知说明,为何在十月25日再通知,目的就是为了让供应商在年底之前开不出500万的发票,故意行为!年营业额在500万以上,逼着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变成一般纳税人,多交税,难道是和税务局联合起来了?为何此条说明只针对仪征?是仪征人民太有钱了?还是仪征人民纳税太低了?还是政府与某供应商联合起来准备垄断仪征市场?请领导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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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企业列统工作的关心。国家规定企业列统的要求是: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批零住餐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3.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按照应统尽统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达限、近限企业申报列统入库,以全面反映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提升整体发展质态。
您所反映的具体问题,请电话咨询83436503,我们将为您做好全面的服务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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