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晖同志主要事迹 陈春晖,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作为一名85后退伍特种兵,他退伍不退色,始终如一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以绝对忠诚擦亮人生底色。进入法院工作前,陈春晖是一名特种兵。2003年,春晖参军入伍,服役空军空降兵某部,这是黄继光生前所在的部队。五年的“特种兵”生涯磨砺出他钢铁般的意志,筑牢他绝对忠诚的军人底色。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当天晚上,陈春晖所在部队接到命令,5月13日空运赶赴灾区参与救援,因部队无法大规模空降,后续又为灾区空投救援物资。当时陆路救援通道尚未打通,空投成了灾区群众克服危机的唯一希望,他和战士们克服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等诸多困难,秉着对党的绝对忠诚与灾区群众众志成城、共渡难关。10天后,陆路打通,空投任务结束,他和战友们继续驻扎在机场,参与救援物资转运任务,一干就是三个多月。服役期间,他还参加中俄联合军演、装甲部队与空降兵联合军演等多项光荣军事任务,立下两次三等功,多次获得优秀士兵、优秀伞兵等荣誉称号。 以司法保障践行为民宗旨。2009年,陈春晖进入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先后在行政装备科、法警队工作,十二年如一日,任劳任怨,尽职尽责。近年来共参与警务保障押解、值庭、司法拘留1176人次,检查登记立案来访26852余人次,协助执行局送达、查询、扣押、冻结2768次,协助现场执行1395次,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287次,分管安保工作期间从未出现安全事故。2016年2月,仪征市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长期躲债的“老赖”薛某回家了。执行局随即决定开展凌晨执行活动,陈春晖等法警在现场协助执行。当执行人员赶至薛某家后,薛某不但不配合执行,反而挣脱控制,从卧室直奔3楼卫生间的窗户,企图自杀,半个身子已伸出窗外。千钧一发之际,陈春晖一把抓住薛某的裤带,在施救过程中,卫生间的淋浴水龙头被撞坏。寒冬时节,凉水往他身上喷了近半个小时,陈春晖全身湿透冻得瑟瑟发抖,薛某被陈春晖的执着感动,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薛某最终妥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2017年4月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派,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从事警务保障工作。借调期间带队配合法官接待来访17448人次,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70余起,在此期间还负责新招录的20名新入职警员警务技能培训工作,所有被招录的新进人员均达标通过考核,为第三巡回法庭警队组建贡献了一份力量,受到了最高院领导的肯定与表扬。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司法警察技能竞赛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以实际行动书写雷锋故事。今年36岁的陈春晖笑容阳光,不善言辞,但却是个热心肠。陈春晖是仪征义工联的一名义工,经常去敬老院看望老人,帮助老人们剪指甲、理发、打扫卫生、做饭;疫情防控期间,连续两个月坚守社区防疫卡口,为来往、进出居民测体温、登记询战疫宣传手册、入户调查;长达10年照顾失独老人;累计献血累计4000多毫升。一个下雪天,陈春晖在执行公务途中,忽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慌张地从副道逃窜,远处两名行人倒在马路上,他记下了肇事车辆号牌后赶紧救人。事故现场一辆电瓶车被撞毁,一位年轻人和一位老太太躺在地上。陈春晖连忙下车查看,了解到二人仅仅是双腿受了轻伤并无大碍后,他一边迅速安抚伤者,一边报警并告知肇事车牌号码。直到交警和救护车赶来后,才悄悄地离开了现场。事后,当两位当事人向法院和仪征市委写感谢信时,法院的同事们这才知道此事。一直以来,陈春晖始终默默演绎着他的雷锋情怀,先后13次在交通事故中救助他人,做好事从不留名,很多仪征人亲切的称呼他为“好人春晖”。先后被省文明办、团省委评为“江苏好青年”,授予“扬州十大好人”“仪征好人”“仪征市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称号。 “好人春晖”,在岁月静好时,他如一盏灯,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发光发热,当畏难来临时,他如一把伞,为群众为法官遮风挡雨。85后法警陈春晖,用自己的初心使命兑现司法为民的宗旨,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成为了仪征法院青年干警的时代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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