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 | | | | | | | | | | | 2024年6月7日10时00分 至 2024年6月21日16时00分 | | 1.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人不得转租,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3.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且提供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审核,不得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4.实行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每两年递增5%,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承租人承担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费的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员工报酬及福利、安保费用、修缮费用等);承租人承担所有经营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管理、消防环卫、第三人侵权责任等)。 5.租赁区域内房屋、配套附属以及相关水电等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租赁期间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足额缴纳、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7.意向承租人可同时报名1个及1个以上标的,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 | 请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3.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号缴纳,并请在用途里备注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帐户:32001747036059918888-00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行 。 4.竞价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5时,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到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我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5.特别约定,请各竞租人仔细阅读,慎重考虑: 因租赁标的属于金瓯大酒店附属配套房屋,因此限于经营游泳或健身,同时承租人须自行与主楼承租方协商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 |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26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 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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