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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咨询有关学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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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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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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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领导您好!

小孩现在上五年级了,考虑后期初中想在实验初中上,目前准备在那边买学区房,请问根据最新的教育局招生规定还需要其他哪些条件吗?还有学区房需要提前多久购买?老百姓买房子不容易,问清楚点比较好,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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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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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9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
以下是2024年仪征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部分要求:
(1)执行施教区“三一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拥有,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和子女共同拥有施教区内房屋51%以上产权并固定居住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租赁证的房屋(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是确定该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拆迁户以拆迁安置协议为依据。教育部门依据“三一致”原则,确定城区适龄少儿的就读学校。
“三一致”内容为:学生户籍、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证(必须拥有房屋51%以上产权)和长期吃住地三者保持一致。符合“三一致”要求的适龄少儿通过施教区学校材料审核后,由施教区学校通知报到入学;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适龄少儿,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市区范围内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
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的住房,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2)统筹安排有序就读
凡是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和各招生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统筹安排的先后次序是:
1、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
2、城区拆迁户尚未取得安置房(或自购房),按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与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其子女可按规定享受在原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的政策;已取得安置房(或自购房)的按新住址安排学区;
3、父母或学生本人在城区学校施教区拥有自有产权房(须拥有51%以上的产权)且已常住的;
4、适龄少儿及监护人拥有城区学校施教区户籍(原城区住户)和常租房的;
5、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子女;
6、本市乡镇进城创业务工人员子女;
7、其他情况的。
城区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0514-834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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