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二次发关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安装充电桩事由:
1、(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在2024年6月28日又发布关于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对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2、在此表扬一下供电局的办事效率,今天供电局给我的回复反馈的问题,只要物业在同意施工单中盖章,车主把需要的资料整理好去服务大厅提交申请,供电局就安排人员施工,(重点:如有破坏路面后期供电局施工人员还是会恢复路面)
3、但是我的问题目前还是没有解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目前物业还是不给业主盖新能源电动汽车施工单章,不管我们业主怎么说就差给物业黄经理送礼了,反正就是不给盖章,反馈给12345转住建局物管科,住建局物管科给我的回复是他们管不了物业,他们只能从中协调此事,难道业主或车主只能这样了吗?政府是不是没有部门能管物业了吗?小区物业是服务业主的,反而现在物业是业主的绊脚石了。如果说政府部门到现在还不解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那国家后面出在多的政策老百姓也不会在相信了。
下面是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法律规定
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政策支持:国家多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必须配合充电桩安装工作,并不得借机收取费用。如果物业不允许安装,业主可以向住建委投诉,同时安装充电桩必须单独安装独立电表。 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这包括指定专人配合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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