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人不得转租,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3、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且提供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审核,不得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4、实行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每两年递增10%,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承租人承担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费的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员工报酬及福利、安保费用、修缮费用等);承租人承担所有经营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管理、消防环卫、第三人侵权责任等),其他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文本。
5、租赁区域内房屋、配套附属以及相关水电等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租赁期间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竞租人中标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署合同,鉴于租赁合同文本已经作为竞租文件的附件供竞租人在报名前查阅(租赁合同文本查阅地点: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 0514-83585827),故竞租人报名即视为已经查阅了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认可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竞租成交后不得对租赁合同条款、内容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作竞租人弃标处理。
7、如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承租权、本次竞租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1)逾期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2)逾期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
(3)逾期未缴纳第一年房租的。
8、意向承租人可同时报名1个及1个以上标的,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9、 特别约定,请各竞租人仔细阅读,慎重考虑:
在本次竞租公告发布前,由于原承租人尚未腾空交还房屋,如中标人非原承租人,中标人需等待房屋腾空期(等待房屋腾空期包括但不限于原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期限、出租人提起诉讼要求腾让的诉讼期限、法院判决腾让后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等),报名即表示认可该事实,并愿意接受房屋腾空期的等待;承租人承诺不以我公司未及时交付租赁房屋提出任何要求(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