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94|回复: 1

[讨论] 仪征学某优托管机构,兼职分享

[复制链接]

4

主题

7

回帖

253

威望

中学生

Rank: 2

金钱
443
 楼主| 发表于 2025-6-5 1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移动
试课是不给钱的,z某是不把人当人的,特别会pua,无视劳动法,没底线赚钱,黑心透了,天天装大尾巴狼说重视孩子教育,人五人六的,拿了家长的钱,给到老师的却很少很少,让老师难以也无力负责。z某还妄图用一个孩子的成本作为只有一个老师一天的工资,还声称自己不赚钱。用一个老师的成本和水电房租,一晚上赚取十几个孩子的利润,真把人当**压榨了。一个老师负责十几个孩子的工作量,说是把孩子作业忙完就走,大概两个小时,但实际上压榨劳动者,仅有一个老师的情况下要上五个小时的班,十几个孩子的家庭作业,几乎百张,只有小几十,甚至有的情况下是5元。会骂人,会道德绑架,会欺负老师,不负责任,会赚黑心钱还不惭愧。
不给我的工资,就算给你以后看大病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3

主题

2269

回帖

1万

威望

博士

Rank: 8Rank: 8

金钱
16927
发表于 2025-6-6 1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题外话:寒窗苦读二十年你书读哪里去了,全部用来应试了?国家让你读书不是让你应试的,是要你学以致用的。没事做的时候看看法条或者考一个注册类的证书,国内注册类证书都要学习法律知识,基本能涵盖生活中遇到80%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5-6-7 06:36 , Processed in 0.036205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