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5-6-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移动
拍卖公告. m# g& l$ r3 G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3:00时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6 C9 n# }2 ~* v" R3 B6 I一、拍卖标的; Q4 r4 x- f) h: B, i
位于仪征市枣林湾安墩村三十里铺街东一幢三层楼房的其中二层、三层房产,砖混结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投资建设的基础资料显示建成于1999年9月,评估公司实测建筑面积约156.88 ㎡,整体拍卖,参考价为13.81万元。
0 S0 k5 ]# i1 i, _+ R4 [9 w4 H8 e5 ^二、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b" C! V1 M; Z! r& R
三、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可自行看样,也可预约集中看样(2025年6月23、24日)。
3 X2 `8 ^1 B7 Y1 \# X9 r四、拍卖地点:仪征市真州西路26号二楼。
- M6 u; c! o) b1 m" h$ J, u凡有意参拍者,请于2025年6月25日下午5:00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企(事业)法人执照到本行办理参拍手续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参拍保证金为3万元),详情请与本行垂询。
2 ]9 E; V4 h& l" T8 X- _委托人特别说明:1、本次标的无《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因为无证,故本次标的房屋和土地用途(性质)不祥;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均不保证也不负责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其办理所需所有税、费等(包含假设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补交以及2次过户买卖双方的相关税、费等),所有办证费用及无法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办证和过户义务;3、本次标的无独立水、电户头,成交后涉及水、电等事宜(包括开户或过户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处理解决并承担,与委托人以及拍卖人无关;4、本次标的拍卖的价格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标的物所在的一层房屋权属另属他人(包含一层到二层的楼梯),成交后标的物的使用包括因使用涉及或可能存在的矛盾等,由买受人与一层房屋的权属人自行协调解决,与委托人以及拍卖人无关;5、本次拍卖标的如因违法建筑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及拆除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6、本次拍卖标的以拍卖前展示以及委托人披露的现状为准;7、竞买人中拍后不得因上述已经告知披露的事项作为起诉的理由提起反悔诉讼。+ D4 d2 C. u* Y H
: [, K4 p! V8 a9 M" i
( A0 k: n& F2 e9 W( j) U2 c" \公司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26号二楼 8 J! }/ @' h2 \( v# }
电 话:0514-83583578 18952526902
: g% V) [: p" z2 {7 F
1 b3 P) T; S7 H. r1 C 扬州市兴昇拍卖行有限公司
9 \4 {" x+ E A1 }' O# |0 v 2025年6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