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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求助] 书香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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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4 22: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家里于2024年11月份开始装修,拿房验收时发现家里飘窗漏水,联系物业沟通后说会协调并解决漏水问题,因家里拆迁没有地方住急需装修,所以也没考虑那么多2025年4月份家中装修结束,家里依然漏水,与书香华庭物业(扬州融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商(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多次,物业与开发商、建筑单位互相推诿、并未解决外墙漏水问题,报警、打市民热线后也约谈多次说给解决方案,结果就是答应维修但不承担家中因漏水所导致的损失,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解决因外墙造成的漏水问题并赔付家中因漏水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损失金额为:8931元(明细:第一次防水:1700元,大二次打眼注浆不收钱,第三次防水:900元,脚手架:470元(到6月18日)拆除500元,二次拆除150元,大理石:976元,大理石安装:600元,飘窗柜:2135元,拆柜子600元,油漆找补900元,共计:8931元),因漏水所造成的损失明细有正规发票。装修前就开始漏水,这个损失不由导致漏水起始方承担为什么需要我们业主自行承担?12345市民热线回访数次给予的答复竟然是开发商已经做出退步答应维修,没办法赔付家中损失,因为你们意见不统一最终没法达成一致,反过来说是你们自己不愿意修,真的难以接受!给楼下的答复竟是因二楼不同意维修所以让一楼找我们,我们什么时候说过不愿意维修了?家里漏水谁心里会舒服?难道我们就为了占几千块钱的便宜,情愿家里一直漏水吗?一楼听了你们的解释还觉得水是走我们二楼漏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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