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357|回复: 1

[住建局] 成都嘉诚新悦逼迫绿地业主签物业服务协议

[复制链接]

2

主题

2

回帖

137

威望

中学生

Rank: 2

金钱
266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7 1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北京–北京 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本人绿地5栋1801业主,在交房时开发商把房屋钥匙交给物业公司,让其帮忙辅助交业主房屋钥匙。在交房时候绿地业主众多,逼迫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跟预交物业费后才给也钥匙。其行为构成侵占业主房屋跟业主自身权益。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并不逐条讲解。根据国家法律要求此物业服务协议无效。本人在交房时已报警有出警记录,如果此时得不到公正和正义的答复,本人会逐级向上反映这个物业侵权违法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4

主题

1886

回帖

1万

威望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15876
发表于 2025-10-2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后期仍有相关问题,可与我局物管科联系,电话号码83450210。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5-12-15 05:44 , Processed in 0.036327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