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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小升初三一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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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2 22: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小升初三一致,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房产所在地不在一个地方,如学生户籍在枣林湾,房产在真州镇华兴新村,是属于“不一致”吗,所谓学生户籍指的是什么?如果不一致,教育局统筹安排,怎么个安排法?是就近原则分配,还是按学校学位而定?是安排施教区(二附中)学校几率大还是安排非施教区(市三中)学校几率大?还有一个问题小升初信息采集后,像这种“不一致”情况,怎么样才能知道孩子分配到哪所学校?是信息通知?还是学校电话通知到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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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
      根据2025年的招生政策规定,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执行施教区“三一致”要求。“三一致”内容为:学生户籍、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证(必须拥有房屋51%以上产权)和长期吃住地三者保持一致。符合“三一致”要求的适龄少儿通过施教区学校材料审核后,由施教区学校通知报到入学。凡是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和各招生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统筹安排的先后次序是:①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②城区拆迁户尚未取得安置房(或自购房),按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与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其子女可按规定享受在原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的政策;已取得安置房(或自购房)的按新住址安排学区;③父母或学生本人在城区学校施教区拥有自有产权房(须拥有51%以上的产权)且已常住的; ④适龄少儿及监护人拥有城区学校施教区户籍(原城区住户)和常租房的;⑤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子女;⑥本市乡镇进城创业务工人员子女;⑦其他情况的。城区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根据以往小升初招生情况,类似房产在华兴新村,户口在枣林湾不符合“三一致”的,这部分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南师二附初中,不会安排到其他学校。小升初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初。
       如您需要了解小升初入学的更多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0514-834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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