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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5年以上房屋,外墙渗水,窗户已墙体间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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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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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2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淮安 电信
房子位于宝能睿城高层,已居住7年左右时间,前两年开始外墙出现渗水,导致房间地板变形,墙面变色。有一扇窗户与墙体间,只要雨下大点,水就留到家里。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说5年质保期已过,要动用维修基金需要3/2业主签字同意,一直不给与解决方案。请问住建局的领导,这种情况改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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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认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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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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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房屋渗水维修问题,现答复如下:房屋在质保期内,渗水维修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质保期满后,自用部位的渗水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共用部位的渗水维修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本条例所称住宅共用部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分,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若您的房屋渗水部位属于共用部位,您可本人或委托物业公司,携带房产证(或复印件)前往我局物管科(地址:浴堂巷7号)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后续如您还有相关疑问,欢迎与我局物管科联系。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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