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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7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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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仪征市 电信
我是万博的业主,今天看见万博北苑1至9幢在更换顶楼的铁护栏, 由于1至9幢建好交房时间较早,铁护栏已锈蚀的极为严重,那10至25幢也锈迹斑斑,暂时没有安全隐患,难道就不用更换了吗?如果以后因为铁护栏锈蚀引发的安全事故,我想开发商是脱不了干系的,铁护栏用不是太厚铁皮做成,没有用角钢制作,底层不刷防锈漆,请问建设局,这样的铁护栏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的安全规范,你们当时验收合格了吗?
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年版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应不小于1.05米,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米;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此帖子已被 特邀嘉宾 在 2007-9-23 13:38:58 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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