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7-10-19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仪征市 电信
尊敬的各位网友,市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就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在线交流。十分感谢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今天我局参加交流的有: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城管大队、环卫处和局机关法制宣传科、市容管理科及办公室负责同志。我们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欢迎各位网友对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1)“螳螂”网友问:希望城管关心一下城市的基本卫生我住在新河路的居民,在鼓楼电信局河对面住宅的西侧,一条大路直接通向中原商贸城,有一公厕,几年无人打扫,脏的与这美丽的城市,已经格格不入了,路灯一个不亮,道路破破烂烂无人问津,这一切距美丽的鼓楼也只是抬眼可见啊! 有个好心的人来打扫 ,可下水道居然不通,没有专业工具无法打扫,男厕所池子已经不堪入目,建筑垃圾乱堆......一条美丽的步行街居然没有人再去,这是谁的责任?遗憾啊!! 希望政府能迅速解决,还我们一个美丽干净的环境。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接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进行了解。该厕所是淮南一条街开发时由开发商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环境卫生设施建成后,经环境卫生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由于各种原因,该厕所内部设施一直尚未完善和交付,故也一直未对外开放。近期,厕所门被人为破坏,厕所在内部设施尚未完善,也无人保洁的情况下被使用,造成厕所脏乱状况。目前,市环卫部门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正积极与开发商对接,督促其尽快完善厕所内部设施,落实厕所保洁事宜,尽早为周围群众提供方便。
(2)“ 小城百姓”网友问:我今天就提个老问题,在世纪联华东面红绿灯下的人行道上早上有个小吃摊位,红绿灯下的这个人行道不宽,正好放个摊位,买东西的人就只好站到机动车道上[右拐弯],我就请问贵局领导,右拐弯的车停在那等待拐弯?买东西的人安全有保证吗?请回答?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你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将对此处的划行归市点重新进行调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划行归市点设置的调查与研究,努力使临时占道行为更加规范合理,实现市容和繁荣的双赢。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3)“民工”网友问:城区摊点是否交费了就能占道,不交费就不能占道?
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从管理城市的角度,摊点实行划行归市、规范管理是优化市容秩序、保证道路畅通、提高卫生水平的一项必要手段;从经营城市的角度,城市资源是公共资源,占用城市公共资源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交纳相关规费是必须的。但,不是交费了就能占道,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充分考虑下岗职工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凡提供民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双下岗证明和特困证明的,减收或免收相关规费。
(4)“打工皇后”网友问:今天是五号,上午没去逛街,窝在家里!昨天逛街看着那些个赶集的商贩还在文明古迹鼓楼那儿吆喝着,真是可笑,没法说了。难道偌大一个仪征城就没地儿让那些个小商贩摆,非得摆在鼓楼广场吗?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为了营造浓厚的城市商业氛围,打造鼓楼商业圈,助推假日经济发展,我们本着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的原则,在国庆期间适度放宽了部分商家商业促销宣传活动审批。对于您所反映的少数商家不文明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已及时进行了规范和查处,并对不执行管理规定的摊点予以取缔。今后,我局将适度从严审批,并采取加强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努力使临时占道行为更加规范,实现市容和繁荣的双赢。
(5)“ 冷月花魂”网友问:我们小区养狗成患.每天夜里狂吠不止.我报警也没有解决问题.请问城管局:市区可以养狗吗?打针了吗?怎么觉得小区像乡村?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由于我市目前还没有出台犬类管理的相关文件,未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因此这项工作暂时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就我局职能而言,只能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宠物乱排粪便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查处。今后,我局将加大宠物污染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提请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犬类管理的相关文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6)“澄心如水”每到傍晚时分,街上便响起此起彼伏、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遇到好日子,零点时分,常常被接亲的鞭炮声惊醒,严重影响市民休息。请问:城管部门如何落实自身责任,还市民一份安宁?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你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但由于燃放鞭炮的管理权限不在我局,我局只能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给予答复,望能理解。
(7)“神速”网友问:星期天影剧院对面卖车的就可以把车放在马路上卖吗???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你反映的问题偶有存在。该路段部分商家为了满足假日期间促销活动需要,向我局提出了节假日临时占用部分人行道上的申请,我局从发展经济,促进市容和繁荣双赢的角度有范围地同意了申请,可能是后续管理工作还未真正跟上,部分商家超区域占道经营,一定程度上给您的出行带来了不便。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此类问题的管理,严查商家超区域经营行为,确保道路通畅。
(8)“灵轩笑笑生”网友问:乱放爆竹你们管嘛?
答:您好!关于市区燃放鞭炮的问题并不是我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职能,我们将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逐步解决市区燃放鞭炮的问题。
(9)“srglkcx”网友问:请问城管局领导,我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生活比较困难,不知可否免交垃圾处理费?
答:根据仪政发[2003]235号第十条文件规定,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仪征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证》人员,可免交当年生活垃圾处理费。社会福利院、幼儿园和公办小学、初中免收单位的生产经营垃圾处理服务费。不能发放最低工资和停产、破产企业等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及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单位申请,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免缴当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10)“信步”网友问:真州东路石桥以东路段,白天路边随处可见贩卖水果日用等东西的小商贩的摊子。到了下午,本来就不够车辆行驶的道路,两边又挤满了卖菜卖鱼的小商贩和他们的摊子,本来就不畅通的马路变得更加拥挤,由此也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真州东路石桥以东路段给老百姓的感觉就是拥挤,混乱,无人管,交通事故不断,我们期盼引起重视,不可用地处郊区来相互推诿,毕竟这还是在仪征的管辖范围。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因创建工作需要,有一些零散型摊点涌入石桥以东区域占道经营,加之地处城郊,管理相对较弱,我局本着既解决问题又兼顾群众利益的原则,将该区域的管理标准相对降低。对于你所反映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与辖区相关管理部门联系进行集中整治,实行规范管理,共同解决这一问题。
(11)“丁丁冬冬”网友问:现在修摩托车的太不象话了,到处污染路面,你们是怎么解决的?
答:城区的摩托车修理点因无室内修理场地,大多占道作业,污染路面、破坏城市道路。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也会同市工商、交通等部门对城区摩托车修理点进行多次专项整治,但“回潮”快,效果不明显。要彻底解决摩托车修理破坏环境问题,必须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实行关停或迁址。我们将积极协调工商、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摩托车占道修理问题的研究,有效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12)“陈科”网友问:仪征的厕所味道真的不是太好闻,请问你们个管?如果管,请问你们怎么管?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关于仪征公厕味道问题,环卫处作为公厕保洁部门,严格按照环卫作业标准,每日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并每日消毒灭杀一次。您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随时和我们进行交流,以便我们不断提高公厕保洁水平,让老百姓满意!
(13)“ alanginter”网友问:我是一个喜欢早起晨练的人,我看到晚上10:00环卫工人还在收垃圾,但早上4、5点钟,大街上又是一遍狼藉,不晓得是什么原因?请问城管局领导,你们有没有想过?
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 为有效净化城市环境,环卫工人从早5:00--晚10:00实行全日制巡回保洁,为防止垃圾积压,我们实行了垃圾定时投放和收集的管理措施,并在城市的显著区域,设置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提示牌,但由于少数市民特别是沿街经营业主爱护环境意识不强,出现了乱扔垃圾,或在晚上打烊时将店内垃圾扫向大街的情况,造成我市夜间城市道路环境卫生差的现象,实事求是的说,让环卫工人通宵达旦的工作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全体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断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行为。在此,我们呼吁“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
(14)“华侨新村”网友问:去年在线交流时,我提过一个问题,关于华桥新村路口小贩摆摊卖菜挡路的事,今年城管局办了件实事,取消了摊点,如今路口小摊再没了踪影,极大地保证了群众安全出行,代表广大居民感谢你们!同时借此交流机会提个小要求:现在小摊没了,但几辆拉客的机动三轮车总喜欢停在路口,能否请贵局工作人员适当协调一下,往边上靠靠,谢谢!
答:您好!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关于华侨新村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问题,我们将结合文明交通整治活动,积极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秩序管理,相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近期将会得到解决。
(15)“忠”网友问:花园小区何时物管?现在花草、树木已被破坏得一蹋糊涂。
答:你好!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花园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目前该小区的生活垃圾清扫、清运由市环卫处代为承担。该小区花草、树木被破坏是由于小区无物管造成,开发商建成小区后不履行管理义务是当前仪征老住宅小区的通病。该小区住户可成立业主委员会,推选成立自己满意的物管,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16)“ 痛恨”网友问:对于那些拒不交纳和不按期交纳垃圾处理费的个人和单位,你们如何处理?
答:按照《仪征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办法》,生活垃圾处理主要用于城市环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主动按规定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可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17)“一只小小鸟”网友问:我们单位已经缴纳了垃圾处理服务费,我个人是否还要缴纳垃圾处理费?
答:按照《仪征市城市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仪政发[2003]235号文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为:在职职工6元/月(其中个人交纳3元/月,单位缴纳3元/月),离退休人员3元/月(其中单位缴纳1.5元/月,个人缴纳1.5元/月)。如果在职职工所在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6元/人,退休职工所在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3元/人,那么环卫将不再收取个人垃圾处理费。
(18)“yzrmyy”网友问:餐饮行业能否按经营效益交纳垃圾处理费?
答:依据仪政发[2003]235号文件规定,餐饮业按照经营面积收取生产经营垃圾处理费,在具体收费过程中,我们只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到市环卫处收费办咨询,咨询电话:83449052。
(19)“弗人”网友问:七一菜场旁巷道本来就不宽,附近还有学校,进出人员较多,不时还有车辆通过。每天早上9:30之前,巷道两边各有一排小贩经营蔬菜,挤占道路,行走十分不便。请城管局的同志予以解决。谢谢。
答:您好!我们近期将组织集中整治,取缔占道的摊点,还路于民。
(20)“飞机大炮”网友问:近几年,我市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应当说,你们城管工作者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次干道不如主干道管得好,城郊结合部不如城市中心区管得好,农夹居不如住宅小区管得好,希望城管部门要引起重视,消除城市管理盲区。
答: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的覆盖面日益增加,市民对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社会各方面都注重爱护城市环境了,城市环境的整体水平便提高了。作为管理部门,受管理力量、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制约,不免有一些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我们将全力强化各个环节的管理。为提高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近期我们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容环卫实行责任区制度,拟定了《仪征市城区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区制度》及相关的考核办法,目前,已提交市政府研究,随着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相信,我市的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会有较大的改观。
(21)“月明风轻”网友问:梓桐花园南边门大仪牛肉馆违章搭建,破坏小区环境.大仪牛肉馆在原本小区绿化上搭建烟囱,原本小区绿化变成脏乱差.请问城管部门可否协调解决。谢谢!
答:您好!违章建筑的查处并不在我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职能范围内,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尽快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章建筑,净化小区环境。
(22)“北山居士”网友问:世纪联华门口的大道上,每天都停放很多的自行车,占据了70%的路面宽度,影响通行并存在交通隐患,城管部门如何处理?
答:您好!世纪联华门口道路属于万博小区内部道路,我们将协调万博物业加强小区管理,消除交通隐患。
(23)“庐外渔夫”网友问:交流是好事,但不要流于形式!最好走上街头听听老百姓的心声!更要注重落实!!听说城管的车辆还配备了专职副驾驶,有这回事吗?工作真那么忙吗??是不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请城管的大领导们来交流一下吧!交流不是放空炮吧????
答: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交流的方式可以是上网、来电来函等多种多样的,我们已于十月十五日在仪征市广播电台通过电波与各位市民进行了交流,在适当的时候我们也会安排走上街头与各界群众作交流,同时,我们也欢迎一切关心城市管理的朋友来我局报名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一日体验”活动,以真正地了解我们的工作和任务。应该说,长期以来,我市的城管人员数量一直未按国家标准配足,存在着管理范围不断增大,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城管队员经常要在节假日加班。最近,为合理安排人员休息,并加强执法车辆的管理,做好安全工作,我们招聘了两名驾驶员,但并不存在专职一说,他们不仅要开车,还要参加日常的相关管理工作。
(24)“ 扬州晚报”网友问:致城管局祝局长 请问能否组织报社小记者去你们环卫处采访,让小记者知道环卫工人的辛苦,通过小记者的笔写出一线环卫工作的辛勤劳动呼吁大家爱护我的美丽的家园.
答:"扬州晚报"网友,首先感谢你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和对我市环卫工作的支持。你的创意很好,我们将积极采纳。谢谢!
(25)“云飘”网友问:请问祝局长,贵局下属的环境卫生管理处为什么不按国家规定为广大环卫职工办理医疗保险?
答:您好!环卫临时用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是各地环卫部门共同面临的难题,也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我们高度重视。04年以来,我局就将临时工参加医保、养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逐步加以解决。2006年6月,我们筹措、协调了190万元为200多名符合参保条件的临时用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2007年,市环卫处就临时用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咨询、测算,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协调之中。
结束语:衷心感谢各位网友今天与我们的在线交流,同时感谢市信息办为我们提供与网友交流的机会,我们热忱期盼各位网友一如既往地关爱城市管理工作,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认真研究和落实。因时间关系,有些网友提出的问题还未能及时解答,在此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安排专人适时做好解答工作。
各位网友:今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拨打城管局咨询服务电话83449008或登录政府论坛“三大建设”版块发帖。谢谢!
[此帖子已被 仪征市信息办 在 2007-10-19 11:19:33 编辑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