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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 修路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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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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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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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新城镇领导:
          我是冷红村的农民,近期S333省道从我们村经过,我们的田被征用了,按规定我们可以一次性获得一些补助(我们的田在主路基),但现在村里面通知说要从每户的补偿金中扣取20%的资金,请问新城领导这扣的是什么钱,又有什么文件规定可以扣这个钱,因为我们整个村按照这个标准扣下来,那少说也有20-30万,这个钱用在哪边,村里面却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复!还有我们失地农民能不能享受仪征政府关于失地农民保障的政策(政府令[2005]第13号),我们是农民,国家修路我们支持,但农民如果没有了土地,靠什么生活呢,那点补助,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请领导抽空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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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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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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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S333省道征地拆迁执行苏政发[2005]125号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对于征地补偿条款,按照苏政发[2003]13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文件中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未能调整其它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冷红村此次在S333省道征地范围内有五个村民小组,提取20%的土地补偿款,用于村级基本设施和公益性事业投入,是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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