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3309|回复: 1

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办理准生证,谢谢

[复制链接]

15

主题

12

回帖

164

积分

中学生

Rank: 2

金钱
164
发表于 2009-3-24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男方是集体户口,户口在南京,女方是仪征市户口。2008年结婚,均未生育,现在已怀孕,准备在仪征生孩子,落户口
请问需要办理准生证吗?
孩子出生之后,户口跟女方,需要什么手续吗?
另外请问下:女方社区居委会,曾在双方结婚后到女方家,要求:男方需要开一张证明,证明双方是合法夫妻,是初婚未孕,加盖男方单位公章和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计生委的公章。要凭这张证明,带着双方结婚证,户口本,以及一寸照片,到女方居委会才可以办理准生证,是这样吗?
谢谢答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1

主题

364

回帖

1675

积分

大学生

Rank: 4

金钱
11
发表于 2009-3-27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电信
网友“haoml”你好:
女方社区居委会上门服务时告知所需的证明材料基本正确,男方的初婚未育证明需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部门加盖公章,后带结婚证、户口本及照片到女方居委会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以便以后为你们提供相关的计划生育服务。关于生育后小孩户口申报问题,请咨询公安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4-5-18 16:28 , Processed in 0.033488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