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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规局] 咨询:在哪里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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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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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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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我要继承父母的房产,继承公证书已办好,继承后新的房产证(我的名字)已办好。旧的土地证(我父亲的名字)给我弄丢了。现想请问:没有旧的土地证(原件),旧的土地证复印件我有,我想办新的土地证(我的名字),用旧的土地证复印件是否可以。房产就只有我一个人继承,公证书上有说明。我想旧的土地证也没用了,因为我要办新的土地证了啊,是否可以不用登报声明遗失。如果要登报声明作废,要在哪一级的报纸上等,仪征现在还有报纸吗?在仪征的报纸上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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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jswb”网友你好,请你在扬州日报或扬子晚报上刊登遗失声明,30天后携带报纸、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等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办理。
[此帖子已被 国土局 在 2010-5-14 9:48:0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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