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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实录] 市法院2010年6月30日在线交流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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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始语:
   各位网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仪征法院工作的支持好关心,同时感谢市热线办为我们提供了与网友交流沟通的平台。今天,借助这个平台和广大网友一起探讨、交流
审判执行问题,同时也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好建议。
(1)网友问:我市近年来老百姓打官司意识如何,09年的执行率怎么样,你们如何提高这两方面?
答:近几年来,我院执结率不断提高,09年度,我院执行局在扬州法院系统执结率位居前列,并荣记集体三等功。目前已着手整合执行资源,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网友问:感觉你们法院很神秘,老百姓对你们了解很少,你们对信息公开有何打算???
答:我们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立案、庭审、执行等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法院已开展开放日活动,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来我院旁听庭审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网友问:对于下一步法院如何规范队伍建设有哪方面举措?执行难,难于上青天,对于执行难的问题,法院是如何解决的?
答:执行难现象不仅在仪征,在全国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已引起上层的高度重视,针对执行难,我院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主要措施有:1、坚持职权穷尽的理念。债权人的债权依法、迅速、最大限度的得到实现,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成为每一名执行人员在个案中追求的目标。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要案案做到穷尽职责、穷尽程序、穷尽措施。穷尽可供执行的财产,用足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好手段,想方设法执结案件,提高实际执结率。执行中要引入执行穷尽的标准,判断执行穷尽的标准概括起来就是“六调查、五措施”。六查就是要到国土、房产、车管、工商、银行、税务六个部门认真细致进行财产调查;五项措施就要对不自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查处搜查,控制被执行人财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对被执行人实行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审计。只有扎扎实实做完以上工作,才可称得上执行穷尽。2、开辟执行绿色通道。特别是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交通肇事赔偿案件、涉农民工工资收入和赡养案件的执行,采取特事特办、及时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处置被执行财产,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使当事人的权益能及时得到实现。3、推行新的执行机制。在结合其他兄弟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和我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在速查的基础上,即财产调查标准统一,执行案件流程科学管理,分段集约打破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习惯,从源头上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怠于执行等问题,我院建立速执机制,对小标的的案件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执结,使执行案件向集约化管理模式推进。4、继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法院执行力量,整体出击,力克执行难。积极探索上下联动、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区域执行的新路子,对涉案多、积存案件数量大的镇、村,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对外部干扰大,原执行实施科继续执行确有困难的案件,果断采取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的办法,争取最大的突破。
(4)网友问:我小孩已经满18周岁,下半年即将上大学,由于我已经离婚,小孩由我抚养,因大学费用很高,我无力一个人承担,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共同承担小孩大学期间的生活费
与学费!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承担子女抚养费至子女独立生活时止,一般指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尚在高中就读,就应承担至高中毕业,大学阶段的费用不是父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对方不愿意承担,你也不能支付的话,子女也可通过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式自行解决。
(5)网友问:你们新的办公楼花多少钱建的,现在还差多少钱,是否转嫁到起诉人身上??
答:我们的诉讼费严格按照国务院收费办法收取,不可能把债务转化到起诉人身上。
(6)网友问:只有欠条的复印件,是否可以打胜官司?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原件,仅凭欠条复印件,如果对方不予认可,是不可能打胜官司的。
(7)网友问:民法通则规定的中止执行必须是哪几种情况?当事人下落不明是中止执行的正当理由吗?要求原告去找到被告并揪送到法庭,让执行官来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下落不明不是中止执行的正当理由。法院执行案件并不是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作为中止执行的条件,而是依据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为是否中止的条件。如果有些案件被执行人虽然下落不明,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仍然可以处置其财产。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权利。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申请人有权扭送被执行人到法院的权利,但申请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如发现被执行人可及时与法院执行法官联系。另,我院正着手组建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执行110,届时,申请人可直接拨打指挥中心电话即可。
(8)网友问:法院立案庭,离婚案件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答:诉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如要分割财产的还需要财产清单。
(9)网友问:“公安”是多么神圣而又庄严的字眼,但是就是有的公安民警用他们的实际行为玷污了两个字!我亲眼所见!@支持正义,打击伪公安,真正维护公共安全!!
答:公安机关肩负保卫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职责,其特殊的重要地位受瞩目和关注是必然的,法院干警和社会大众一样,期望公安干警以优秀的形为品质维护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你提到的少数公安干警玷污了"公安"两个字.我们不知情,故不便评说.你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领导和公安督察部门反映你的所见所闻,相信公安机关会从严治警的.
(10)网友问:以前扬州关注曾今报道仪征法院离奇的判决,判定夫妻离婚时,砖头归男方,沙子归女方造成当事人拆房子,请问对于法官队伍里面出现的,某些不称职的法官是如何处理,以及人们常说法院是吃了东家再吃西家,有理无钱别进来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法院是如何看待的?对于下一步法院如何规范队伍建设有哪方面举措?执行难,难于上青天,对于执行难的问题,法院是如何解决的?

答:感谢你对法院队伍建设的关心!如果你所说的“离奇的判决”制造者是真的,请向法院纪监部门提供线索,我们将严肃查处(电话:83424487).
(11)网友问:物权法颁布好长时间了,请问:为什么暴力拆迁经常还出现,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您对物权法颁布好长时间了,为什么暴力拆迁经常还出现的困惑,正如刑法早已实施数十年了,仍然有不法之徒犯罪一样,是一种社会现象,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若是被拆迁人,可以查询拆迁人是否得到政府的拆迁许可,拆迁评估是否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办理,补偿款能否及时兑现,安置是否到位,这些问题都解决了,您的合法权益就已得到了有效保护。
(12)网友问:甲诈骗乙金额较大(5万多),被公安追回2万多发还乙,甲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赔偿.判决生效后乙已交强制执行费,一直未能执行到位(种种原因,没依据就不强调了).请问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吗?当甲出现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到位?甲的子女有财产,法院可以执行吗?谢谢.
答:强制执行期限为半年,当甲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依法执行,甲子女的财产不可以被强制执行。
(13)网友问:某人乘坐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改装成电瓶三轮车)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请问三轮车的驾驶员、乘客及对方车主如何划分责任?。三轮车的驾驶员和乘客以及对方车主的责任分为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大队认定,如果与三轮车相撞的对方车辆是机
动车,那么三轮车驾驶员及乘客的损失首先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的部分,非机动车驾驶员有过错的,适当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也是非机动车,根据三轮车驾驶员与对方的责任按比例承担三轮车驾驶员和乘坐人的损失。
(14)网友问:希望法院处理案件的时候多保护妇女和儿童,多进行调查研究,把不规矩的人多惩罚,让善良的人少遭罪,少受到身体和利益上的侵犯,和谐为主要的事情了。
答:妇女儿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一直非常关注,加大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15)网友问:扬农化工空气污染了广大市民,市民怎么通过法院索赔,听说以前扬农化工因污染遭遇仪征环保局处罚,扬农恶告环保局,请问法院最终怎么处理的,是怎么调解的
答:过去市区空气中偶有异味,是否由扬农化工引起的,要向环保部门咨询证实.到目前为止,我院没有收到过扬农化工状告仪征环保局的行政诉讼案件.
(16)网友问:公安系统在执法过程是否可以采取暴力。
答:公安机关在维护公共安全和实施治安管理工作中,正在进行的对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是必要的,但是要依法进行.
(17)网友问:民商审判庭及各人民法庭:关于离婚:男方在女方生下儿子六个月时因和第三者有染而离家出走2年,期间音讯全无,也从未向孩子支付过生活费。现在回来向法院起诉要和女方离婚,双方无共同财产,男方也无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如何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是否可以向男方一次性结清孩子的生活费以及以后的生活保障?男方在出走期间,女方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及亲友之间来往的费用是否可向男方索要一半?[此帖子已被 柳絮飞烟 在 2010-6-25 20:39:01 编辑过]
答:1、关于子女抚养费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判令一次性结清,一般应判决按月支付,可以判一次性结清抚养费的例外规定一般只有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中,一方在境外的情形.但如果对
方同意一次性给付且双方对给付标准也达成合意时,可以调解或判决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项费用.2、男方出走期间,女方的生活开支、人情往来,不可向男方主张,理由是双方尚未离婚,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女方的收入也有一半属于男方共同所有,故女方一人承担生活开支等费用视为共同出资,男方出走期间的收入如查证属实可以做为共同财产分割,如女方因生活开支等所欠债务可要求男方承担一半。
(18)网友问: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妨害婚姻家庭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
犯罪等的人一定要严厉惩罚,让仪征和谐是大问题。
答: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职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确保社会安定和谐。
(19)网友问:暴力打人,强制拆迁能立案么?
答: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或其委托的单位使用暴力强制拆迁的,属于治安管理的范畴,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20)网友问: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对居民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物业公司无权对居民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因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是物业管理合同关系,业主用水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之间形成的供水合同,业主用电是与供电公司形成的供电合同,不是同一个合同,所以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未交物业管理费为由对业主采取断电断水措施。
(21)网友问:物权法颁布好长时间了,请问:经租房产权纠纷案件法院可以受理了吗?
答:经济适用房的房屋的所有人了有权利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有权利排除别人对自己房屋的侵占,他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侵权,法院应该受理。在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廉租房的产权人是政府,租房人如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结束语:
    感谢各位网友对今天在线交流活动的积极参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审执水平,在坚持“三个至上”思想的指导下,为推动全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若各位网友还有什么问题和好的建议,欢迎在政府论坛上留言,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再一次对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帖子已被 仪征市热线办 在 2010-7-2 17:47:16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仪征市热线办 在 2010-7-2 17:49:1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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