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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语:
各位网友,大家好!根据市政府热线办的统一安排,我局于今天下午在中国仪征政府网站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首先,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房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感谢市热线办为我们提供了此次与网友交流的机会。现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刘泉局长和有关下属部门负责人集中在线,通过网络和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大家就您所关心的房管工作与我们共同探讨,同时,恳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问:最近刚刚通过并实施的《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网民能否获得;如何获得这二材料,是否要提供相关证件和费用,请不要回我:您可到仪征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查询!还想问一下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与其有何区别.谢谢!
答:具体内容较多,如需详细了解,请与我局拆迁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3432069 地址:鼓楼西路34号
(2)问:锦绣家园的动支维修基金批下来了吗?怎么到现在没有开始维修的,眼看就冬天不能施工了!贵局对维修基金的使用会进行监管码?
答:根据《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锦绣家园动支维修资金的手续还未齐全,我局将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待手续齐全后,我局将及时给予办理。
(3)问:在拿房时每名业主都会向物业缴纳装璜的垃圾清运费和相关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可是我现在想问的是不谈物业的质量和态度如何?我只想问一下装璜垃圾清运费收费后其范围界定的问题!到底什么才是装璜垃圾?我都搞不懂了,家里的车库开发商在设计上有缺陷,故业主在进行重新装璜,同时对原有的地平进行铲除后产生的垃圾是不是属于装璜垃圾呢?无可厚非,这是在我装璜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同时我也缴纳了相关的费用,同时我也想说关于其缴纳费用也不少,不知道收费到最后真正落实了多少装璜垃圾清运呢?和物业理论后,说这是自己清运的,不在其范围之类,实在是非常可笑,我就是想请领导回复一下和过问一下此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谢谢了!我是水木阳光的一名业主!
答:根据《仪征市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业主或使用人应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装璜垃圾清运处理费,标准为100平方米以下250元每户,100平方米以上300元每户,非住宅2.5元/平方米。根据该网友所提的具体问题,我局将在在线交流后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了解情况后给予答复。(具体可向我局房管科咨询 电话:83450443)
(4)问:仪征现在二手房买卖有什么规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有二套房的买卖规定吗,谢谢
答:二手房买卖按城市房产转让管理办法执行,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卖方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买方带身份证、户口簿、房屋平面图等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办理房产转让签字手续。二套房买卖税收请咨询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83421978。
(5)问:我所住的小区,最近业主委员会, 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书面通知业主,征求意见, 作出决定后也没有公开招标,擅自开始准备小区监控的维修..这个我个人可以理解的了, 毕竟是为了业主着想的了... 然后物业只在小区的大门口贴了没有盖有业委会公章的告示形式表示已公示,说维修费用,就是所谓的探头维修等总计2万元左右,在物业维修基金中支出,由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并且今晚已开始上门签字表示同意.我个人对此表示不懂,问:可否拿业委会的委托书,物业答:没有,倒是给了个电话号码给我,叫我打说是业委会主任的电话,说个题外话,真的,小区的业委会有几个人我真的都不知道,还有主任叫什么我都不知道,不知道他们说的可以不可以相信了.. 请问,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是否存在程序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 相关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不合法,那么业主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答:扬子名苑业主委员会已在2008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指导规则》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社区牵头,在房管局指导和监督下成立,目前已在我局备案。根据我局了解的情况,该小区监控维修工程暂未实施。
(6)问:经济适用房申请交上去好长时间了,条件也符合,怎么半年了没动静?
答: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周期较长,因此经济适用房申购,每半年集中调查、审核、公示一批次,按批次轮候。
(7)问:买了扬子家园的房子,目前正在装修。于拿房时,业主已经交了1000元押金。装修前也去办了什么进出证明。但是现在刚装修,物业就停水停电威胁装修公司前去交500元钱。装修公司称在别的小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所以不肯交。水电就一直停着,工期也耽误着。而且我问过同小区在装修的业主,他们都没有交。然后我去问他们,他们居然给出的答复是人家不是请的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才要交。这是什么意思??请有关部门给个明确的答复,他们的行为合法吗?
答:根据《仪征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业主或使用人应在装修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产权人收取装修保证金,标准为1000元/户,另可收取装璜垃圾清运处理费,标准为100平方米以下250元每户,100平方米以上300元每户,非住宅2.5元/平方米。至于您所说的500元是什么费用,您可向物价局咨询或投诉。我局将在交流活动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恢复水电。
(8)问:现在房价飙升这么奇高,老百姓买不起新房,希望房产部门积极促进仪征小产权房的产权分割变更,催促相关企业单位尽快办理小产权房产证,让老百姓有一个,虽不豪华、有些破旧,但不漏雨、能避寒防暑、遮风挡雨的小屋子,让老百姓起码能安居乐业![此帖子已被 qinghe 在 2010-10-25 21:27:09 编辑过]
答:1、现在国家已经出台限制房价飙升有关政策与文件。2、有关小产权房国家暂无政策文件出台,待文件出台后,我局将给予办理。
(9)问:天地和园2009年和2010年的普通家庭住宅的物业费各是多少钱一平方?
答:天地和园在物业服务招投标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0.25元/平方米,已在物价局备案,具体可向物价局咨询。
(10)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刘局督查锦绣家园、博览家等小区创卫工作,重点检查了小区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情况,要求各物业公司要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迎接国家级技术评估的责任意识,注重创卫工作的细节。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创卫内容和标准,全力以赴,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来自《中国仪征》)看到《中国仪征》的上则新闻,我等不由得想起城西的镜湖、瑞阳等小区,其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已经不是细节问题,而是重大问题!道路破损、草地被占、路灯残损,无安全监控,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虽经数次投诉,但房管局置若罔闻,至今不见实质性整改。请房管刘大人,能否像到锦绣、博览家一样也到这些小区实地看看! 镜湖花园、瑞阳翠苑等城西小区也在仪征创卫范围之内,恳请刘大人莅临赏光、检查指导!
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我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实施检查、监督是其工作职责。目前,我局正按计划安排,对我市所有物管小区实施检查和督促。
(11)问:我在万年新村居住已两年有余,但房屋土地证至今未能办理,到国土局办理需要你们出相关手续,但与贵局相关部门联系却迟迟未予以答复,请问何时能够帮助解决?谢谢!
答:万年新村由市金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市金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已于2008年底进入破产程序,待破产法定程序完成后即可办理两证。据我们了解,经我市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目前金地开发公司破产程序进程加快,你所反映的问题不久即可解决。
(12)问:关于农歌新村对面100多户自建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何时能办下来?这些房子于2006年底陆续完工。此块地由金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现此公司已破产由真州镇政府接管。请问领导何时才能为我们办?
答:自建房办理房产证须凭居(村)民建房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有资质单位测绘的房产平面图及申请方的身份和户口证明,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市鼓楼西路28号(人武部西侧)。
(13)问: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收哪些费用。
答:房产证过户需要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2、国有土地使用证;3、有资格单位绘制的房屋平面图;4、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5、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6、完税凭证;7、不动产发票。需交纳住宅房转让手续费6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户,非住宅10元/户,登记费550元/宗,有关税收问题请咨询地税局窗口 电话:83421978
(14)问:我想知道滨江新村的安置房啥时候可以拿到 等了好几年了?
答:由市建发公司承建的滨江新村安置小区已进入配套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待办理竣工验收后,按拆迁项目开工先后顺序进行安置。
(15)问:迎江1-3村房产证何时能办下来,即然迟早要办,贵局能否与华兴房产科多沟通解决,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早一点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答:该处系单位房改房,部分房产证已经办理,剩余房产证正在办理之中。
(16)问:房管局三个问题:陈集镇,现在建的-南洋清华园 ,①是商品房,还是小产权房? ②他的五证是否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③扬州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的资质是什么?谢谢各位领导答复!
答:扬州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二级资质,其开发陈集南洋 清华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齐全,是商品房,该项目的1、2、3、4、5号楼及综合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证号为仪房销证第2010032号。
(17)问:仪征市是否允许单位集资建房?
答:《仪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条款如下: 第四十条 集资、合作建房一般为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集资、合作建房只能利用单位自有存量土地,不得购买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第四十一条 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为本单位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凡已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过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的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第四十二条 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由市房产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 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按规定收取管理费,不得有利润。第四十四条 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规模,报市政府批准后,在市房产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实施。
(18)问:请问房管局领导,创卫迎查在即,为什么黎明大酒店对面的广厦小区还有那么多的菜地,而且晚上小区内一个路灯都没有,一片漆黑,致使小区内经常发生失窃。(次类问题已经在论坛的部门答复反映过,你们也承诺给予解决,到现在就是看不到行动。费书记的提出“看、办、答”,你们是不是重点要落实在“看、答”上面?)
答:该小区目前正在实施门楼粉刷出新、绿化补植等环境整治工作。
结束语:
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通过今天的在线交流,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大家对房管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下一步,我们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变思路,创新举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推进我市房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次在线交流结束后,如果各位网友还有什么问题、意见或建议,欢迎在中国仪征政府网站论坛留言,或登陆仪征房产信息网(www.yzfg.gov.cn)查询,我们将安排专人及时整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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