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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实录] 市城市管理局2010年12月30日与网友在线交流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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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始语:
   大家好!很高兴再次与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十分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市电子政务中心给我们创造这样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平台。今天我局参加交流的有: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城管大队、环卫处和局机关市容管理科、法制宣传科、督查科及办公室同志。我们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和解决各位网友提出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欢迎各位网友对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1)问:希望仪征的城市管理规定能帖到网上,让广大市民人人知道,什么地方能占道经营(在规划点内),什么地方不能占道经营.现在的管理是随心所欲,城管队员认识的朋友就可以占道经营,不认识的就不可以占道经营。广大民众没有监督依据。 另外,一些店主把商品拿到店外经营、以及搞出销活动的规定?
答:您好!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与监督!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1、关于室外经营点的规划。市容秩序管理的原则是堵疏结合,方便群众。近年来,为照顾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我们本着以人为本,市容与繁荣兼顾的原则,在城区道路适当地点开辟了一些摊点群,如国庆路人民街至解放路段的小吃摊点群,春节前后市体育场门前开辟的春联挂禄、风筝市场,夏季开辟的草席市场、西瓜市场等季节性商品经营点,这些市场和经营点都是通过规划部门批准的。2、关于经营点信息公开问题。上述经营点有关信息也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的,不存在暗箱操作,随心所欲的问题。今后,您如需要这类经营场所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申请办理。
(2)问:此事已经多次向贵部门反映,感谢贵部门给予了迅速答复,但为何迟迟不见行动呢?难道政府办事就这么拖延吗?
答: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仪征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石碑路与浦东路结合部的市容环境管理应由真州镇负责,您所提的问题请向真州镇政府或真州城管中队反映。谢谢!
(3)问:我是仪化浦西一村的居民。浦西一村门口停满了私家车,尤其晚上,严重堵塞了小区门口,一旦失火,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小区门口两边是绿化带,建议有关部门改造为停车位,消除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务必关注!
答: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目前,仪化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仪化华舜公司负责,您反映的问题请直接与华舜公司联系。
(4)问:管理局的同志们你们好~希望你们能管理一下`在仪征市区有一些 无证非法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请相关部门调查一下~~有了这些非法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仪征市还能算是卫生
城市吗??
答: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职能划分,废品收购行业的管理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今年以来,根据市创卫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我们协同工商部门开展了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取缔了40多家废品收购点,规范了废品收购市场。2011年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市场建设已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相信我市的废品收购无序将得到根本上的治理。再次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5)问:我家邻居这两天装潢,产生的垃圾就堆在院子里、楼梯口,我们上下楼很不方便,叫他清,他就在把垃圾晚上倒在马路边上。请问你们在这方面有什么办法没有?
答:依据国家建设部07年7月1日施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散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产生建筑垃圾的居民住户或商家,可自行将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调配场(曹山铁路桥西北角),也可拨打环卫服务热线:83449032、80851895,我们将安排人员车辆做好服务工作。
(6)问:再向你反映一次违章占道经营的问题.位于国庆路步行街西边水泥路南首的小商品市场,有两家紧靠路边的商户,是经营床上用品的,正常是把摊位出在很窄的水泥路上,经常占道一半,严重的影响了交通,在这样的繁华地段,车多,人多.由于商户的违章,经常性的造成交通堵塞,有时还会出现车撞人,人碰车的事故,这都是违章占道经营而造成的严重不良后果.为什么多年来这个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彻底解决.步行街经常有城管队员巡视,为什么就这问题熟视无睹,今天我们恳请杨局长特别重视一下这个问题,强烈要求长期有效的打击违章占道经营的不良行为.给我们一个畅通安全的出行环境.谢谢!!![此帖子已被 致橡树 在 2010-12-29 21:27:23 编辑过]
答:尊敬的“致橡树”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两户商家,市城管大队今年已给与了两次行政处罚。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做好上述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改善该区域市容秩序。
(7)问:杨局长你好,要管理好一个城市的确不容易,不单单需要你们的努力,还要全市不断提升市民的素质、加大城市的基础投入等。请问一下,随着我市建设汽车城的步伐加快,城市管理目前特出的问题在哪里,你们自身建设还有那些需要提高的。
答:尊敬的“小小网虫”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近年来,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的基础设施还需要加大建设的力度。如何提升城市品质、城市素质、城市价值,实现精致管理、精细管理、精确管理,是城管工作者当前的重要研究课题。201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1、强化能力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执行力。2、发挥数字城管作用,提高城市问题的发现处理效率。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氛围。4、创新管理思路,做好和谐文明城管文章。等等。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本人及全体城管工作者向您致敬!顺祝您元旦快乐!
(8)问:我家住三将村,可是有些小摊位了贪图小利,不顾任何的交通危险,不顾市民的安全,不顾周围群众的反对,依然在东园路的交叉路口在那里违章摆摊,现在已经变成了临时的菜场,到了晚上地上一些垃圾,城管管到下班就走,始终是治标不治本,很多的市民早就有意见,打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请城管领导们关心一下。谢谢了!
答: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我局一方面要求城管大队每天在高峰时段加强该区域摊点管理,做好道路疏通工作。另一方面,针对该区域管理现状及管理职能交叉的实际,向市创卫办专题汇报,建议请市创卫办牵头,组织工商、城管、公安、交通、真州镇、新城镇政府及三将村委会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协调中。
(9)问:万年大道鸿运广场前有一空地,早晨有一些人在那里练习舞蹈,但是高音喇叭的声音太大,影响我们的休息,希望城管部门给协调下,尽量把音量调到合适范围。
答: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下线后,我们将安排晚班值勤人员协调锻炼的人群,降低音乐分贝,在此对我们的工作疏忽表示歉意!
(10)问:请问公厕水龙头为什么不开?
答:我们目前公厕水费每月16000元左右,每年水费近20万元。正常一座公厕每月需用水70吨,但长期以来,由于极少数市民和沿街商家用老虎钳、自配钥匙拧开公厕水龙头,甚至直接破坏水龙头用水,造成个别公厕一个月的用水量高达近千吨。为此,环卫每年要多支出近10万元费用。环卫处通过日常查处,“重点守候,日夜巡查”等措施,盗用公厕水现象得到有效扼制,但由于城区公厕较多,盗用公厕水现象仍无法杜绝。如果开放公厕用水,盗用公厕用水的现象将更加无法控制,最近我们专门安排了执法人员重点查处偷水行为,按照成熟一个,开放一个的原则,已开放了鼓楼公厕、健康巷公厕,下一步,争取到二月底开放十个以上公厕,最终实现全部开放的目标。对于盗用公厕用水、损坏公厕设施的行为,我们将严肃查处,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及时劝阻、制止并举报这种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83449032,80851891。
(11)问:中源路现在有很多烧烤摊烟很多.还有灰尘.而且店外经营.晚上还经营到很晚.希望你们多管理管理
答: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对于中源路夜市烧烤排挡占道经营问题我们十分重视,每年夏季我们都对市区的夜市烧烤排挡组织开展突击整治,遏止摊点占道经营。并对摊主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尽力提醒和劝说顾客不要大声喧哗,尽量避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烧烤摊点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环保、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鉴于烧烤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反复性较强,我们今后将继续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跟踪监管工作。
结束语:
   衷心感谢各位网友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热忱期盼各位网友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我市创卫成果,坚持文明执法、和谐管理,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优化我市人居环境!因时间关系,有些网友提出的问题还未能及时解答,在此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做好后续解答工作。各位网友:今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拨打城管局咨询服务电话83449008或登录政府论坛“部门答复”版块发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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