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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难道自己圈块地就能办停车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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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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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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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仪征时代广场商务管理公司,自己圈了块地,无如何手续,无执照,无发票就擅自设定停车场,这样符合相关法律吗?如果涉及违法,对于违法所得如何处理?被擅自收费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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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状况和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设置警示标志。在交通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撤除停车泊位。停车泊位施划工作规范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停车泊位的收费及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因紧急情况或者举办大型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范围内确定临时停车区,或者暂停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
  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的障碍。
对于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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