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4315|回复: 1

[人社局] 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投保 补交

[复制链接]

7

主题

39

回帖

354

积分

中学生

Rank: 2

金钱
352
发表于 2012-2-9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北京市海淀区 首都在线数据中心
    国家出台的系列医疗保险政策,让广大群众深受其益。正如农村居民享受新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助一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让很多的城镇居民得到了很大的帮助。
    近年,部分城镇居民新投保居民保险时,被告知要从2008年开始补交保险费。比如现在办理,要补交4年*210元=840元,加上今年210元,合计1050元。如果一家几个人同时办理,一次就要交几千元。无论从经济上,还是心理上,他们都无法接受。有些朋友期待调整后的“更合理更好”的政策出台,甚至在等待的过程中,就生病了,很遗憾。
    所以,请问政府能否尽早调整政策,让更多的人被医疗保险福泽。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599

回帖

5267

积分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5532
发表于 2012-2-1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110”网友: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
    医疗保险遵循的是“大数法则”,只有缴费的人多了,才能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才能让参保患者足额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并使医保待遇不断提高,因此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人群均应及时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我市从2007年10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项惠民制度,除参保居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外,市财政也给予了大量的补贴。补缴政策制定的目的在于:1、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如果不补缴,显然对及时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居民来说有失公平。2、防止潜在的“投机”风险。如果不补缴(包括待遇等待期),可造成有病才参保的潜在风险。补缴政策(包括待遇等待期政策)也是各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遍采用的政策。
    我们建议还未参保的居民及早参保,以避免时间过长带来的缴费负担,进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医疗费负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4-5-5 23:38 , Processed in 0.031154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