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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请问房管局的领导关于停车位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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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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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尊敬的领导:
  近日南阳尚城小区在未征得广大业主的同意的情况下实行露天停车位收费项目,本人咨询了一下相关方面的律师,答复如下:“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地面停车位应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小区地面停车场是否收费,应当由小区业主决定,而不是由物业公司来决定。收取的车位占用费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归业主所得的那部分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和维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但必须把费用的收取和开支的具体数目进行公示”。
前日又咨询了一下相关物业公司,自称经过物业管理会同意后实施的,但是我已联系了多名业主均答复在事前不知有这么一件事,请问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资格在不经过业主大会集体投票表决的情况下私自决定这么重大的事件??是不是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那些人只要狼狈为奸了就可以在小区为所欲为了???我们大部分的业主到现在连业主委员会由什么人组成的都不知道,这样的业主委员会能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吗????请有关部门关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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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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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276058624”网友你好:您所反映的南洋尚城小区露天汽车停放收费的问题,我们与小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核实,现答复如下:
     随着私家车辆的增多,小区车位无法满足停放需求,一些业主因没有车位就违规乱停乱放车辆,造成了小区车辆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各位业主的出行。物业公司报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在小区张贴了意见通知,对车辆实行有偿停放。物业公司将会登记车的详细情况,并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业主的出入。根据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这部分费用后,除了扣除安装设施、发放管理人员工资外,其余费用都投入到小区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物业经费的不足上,物业公司每年将对小区的各类收支情况进行收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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