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仪征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6日18:30起,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措施。
一、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 1、市民到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一律停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企事业单位大型会议活动。 3、图书馆、体育健身场馆、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酒吧、浴室、足疗店、棋牌室、公园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4、全市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展线下服务。 5、严禁规模性聚餐,暂停利用固定操办场所、搭建棚堂、家政帮厨等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 6、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二、严格实施卫生检疫 1、汽车站、港口、国省道、高速公路口、查报站等处设立留验站,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对所有湖北地区来仪人员开展主动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两周内有湖北地区旅行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现场查验人员,由现场工作组统一安排进行14天医学观察,对其中的发热病人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2、湖北地区来仪人员必须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至抵仪后14天,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3、旅馆、酒店等住宿业暂停湖北地区来仪人员订单,对已预订客房订单的主动联系退订,并全额退款。对已入住的湖北地区来仪人员必须统一安置到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4、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限制前往湖北地区 1、旅行社暂停开设前往湖北地区的旅游线路,不得组团前往湖北地区。 2、非必须,本市人员不要前往湖北等地区。
四、实施严格消毒管理措施 1、对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严格消毒,必要时实施封闭管理。 2、严格实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 3、疾控部门依规做好疫源地终末消毒处理。 4、湖北地区来仪车辆一律在入仪道口实施消毒处理。
五、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救治工作 1、疾控中心对湖北地区来仪发热留观病例开展流行病学线索调查。 2、集中统筹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全力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六、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供应 1、对于短缺的医疗、防控应急物资装备和居民所需日常防护物品,全力组织货源采购,鼓励本地企业生产保供。 2、必要时可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3、对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七、全民动员群防群控 1、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积极防控,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属地防控指挥机构。 2、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除四害”活动。 3、园区、镇、村(居)委会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工作,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组织市民开展群防群控。 4、鼓励市民群众提供湖北地区来仪人员线索,对有价值的信息给予适当奖励。
八、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电话进行咨询。
仪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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