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仪征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仪征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宜居住区创建)实施方案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重点围绕“工作统筹协调、项目生成、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以可持续方式支持、动员群众共建、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小区长效管理”等9个方面,系统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大力提升宜居环境品质。 (二)工作目标 从2021年起,通过五年的时间,力争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改善小区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 1、基层推进、党建引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 2、群众参与、共同改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探索政府推动、市场参与、人民主体的改造模式,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3、立足现实、因地制宜。结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资源条件以及存在问题的迫切程度,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时序,按照“先保基础、后促提升”的原则实施,突出针对性。 4、合理节约、普惠百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优先解决安全、养老、公共服务、物业管理等最为迫切的问题,逐步提升居住品质。 5、建管并举、长效管理。坚持“改管结合、以改促管”,通过引进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治的管理模式对老旧小区实施管理,多措并举、各部门协作来巩固整治成果。 二、改造任务 (一)改造范围 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2000年底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对于2005年底前建成且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极积性高、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经市政府审批后可纳入改造范围。其中,下列小区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1、已改造并获得过“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补贴的老旧小区; 2、已纳入征收拆迁计划的老旧小区; 3、已纳入各级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 4、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 5、经认定为危房的住宅小区(单栋住宅楼); 6、别墅小区。 根据前期摸排,已将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符合改造条件的210个小区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涉及居民2.16万户、房屋1012幢、总建筑面积约254.95万平方米。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178个、建筑面积134.2万平方米。 (二)改造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江苏省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技术指南》,结合扬州市老旧小区宜居改造实施办法,遵循“量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将改造整治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66项,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 三大类: 基础类——主要是小区日常安全防护需要和居民居住、出行等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包括管线下地、雨污分流、道路翻建、小区绿化停车场翻建、垃圾收集设施增设、技防设施增设等基础设施改造。 完善类——主要是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和改善型生活需求,进一步完善功能、环境和管理的改造内容。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燃气接管、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提升类——主要是为丰富社会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积极推进小区及周边空间整合利用、实现小区及周边环境整体优化的改造内容。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等。 (三)改造计划 2000年前的老旧小区178个,建筑面积134.2万平方米。具体计划如下: 1、2021年改造48个,建筑面积39.8万平方米; 2、2022年改造34个,建筑面积29.97万平方米; 3、2023年改造38个,建筑面积32.17万平方米; 4、2024年改造33个,建筑面积19.32万平方米; 5、2025年改造25个,建筑面积12.94万平方米。 改造计划根据业主意愿及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能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文体旅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扬子集团、真州镇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 (二)职能分工 政府办:负责统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重点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 发改委:负责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向上争取补助资金,申报专项债,协调电力杆线整治等工作。 工信局:负责各通信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架空线缆、杆线下地整治工作。 公安局:负责指导小区治安防范设施建设工作,维护好正常的整治秩序,加强犬类管理。 财政局:负责中央、省级各类专项经费和补贴奖励的申请,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地方配套资金、老旧小区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及小区长效管理补贴资金,给予社区工作经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结合城市控规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协助相关部门界定违章建筑。 住建局:牵头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负责对上报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进行会审,指导和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组织相关部门对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进行综合验收;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指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城管局:负责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和设施拆除以及小区内垃圾房、垃圾箱(桶)整修、补建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小区内马路市场、乱设摊点进行清理。 水利局:负责协调提供老旧小区改造后雨污水市政接口,协调供水企业做好供水管网改造及水表入户改造等工作。 文体旅局:负责按照全民健身要求,组织落实全民健身器材。 行政审批局:积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工作,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市场监管局:负责清理小区内无照经营开店查处,严格小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经营户的证照发放。 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融资工作,探索金融机构以可持续方式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金融支持。 扬子集团: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工程招投标手续办理,严格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真州镇:负责建立多元化的沟通畅通机制,做好民意征询,了解民生所需、提高公众参与度;负责调查摸清老旧小区数量并建立项目库,科学合理划定改造片区;负责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成立小区业委会或物管会,做好居民物业维修资金及业主承担经费收缴工作,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众纠纷,做好改造后老旧小区接管及物业长效管理工作。 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燃气等管线单位负责按照改造工作部署,做好管道、杆线下地(整治、新设)同步整治工作,改造完成后严禁出现线路乱拉乱搭、乱开乱挖的现象。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生成阶段 由真州镇、社区摸清城镇老旧小区的数量、户数、楼栋数和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并逐级上报。坚持“改造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储备项目库和启动项目库(零散楼栋可以打包立项)。 在综合考虑小区老旧程度、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的基础上,将项目库中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居民出资意愿强、积极缴纳物业费、配合拆除违建),补(缴)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的小区,优先纳入年度计划实施改造,构建“居民申请、社区推荐、乡镇核准、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生成机制。 1、申报阶段 (1)宣传动员。真州镇、社区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改造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吸纳党员加入,鼓励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 (2)意愿征询。真州镇、社区要深入小区开展现状摸查,通过网络、书面、居民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征询民意,了解民生所需。 (3)居民申请。真州镇各社区要指导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向小区居民征集改造意愿和改造内容、违章建筑拆除、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居民出资意愿、缴纳物业费等方面意见。在征得小区2/3业主同意后,统计形成汇总意见,由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向所在社区、镇提出书面改造初步申请。 (4)制定初步改造方案。扬子集团根据真州镇统计形成的居民汇总意见,委托设计咨询单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小区居民所选的改造内容和小区长效管理要求,编制初步改造方案。 真州镇、社区就设计的初步改造方案再次征询居民业主意见,设计咨询单位根据居民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完善。 (5)确定改造方案。初步改造方案修改完成后,真州镇、社区组织业主对初步改造方案进行表决,经2/3以上业主同意,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确认后报真州镇初审,初审后报住建局。 真州镇应按照全市老旧小区年度改造任务,每年12月底足额上报下一年度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改造项目在2021年3月底前足额上报)。 (6)建立长效机制。由真州镇、社区制定长效管理方案(需与居民代表共同协商,且征得2/3以上居民代表同意并承诺实施到位),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的一个前置必备条件,引导鼓励市场化物业参与老旧小区长效管理。 2、审批阶段 (1)分级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改造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控规要求进行审核。住建局根据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标准等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对真州镇上报的小区改造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 引入改造项目竞争性管理机制,变“要我改”为“我要改”。住建局会同真州镇根据小区状况、居民意愿度、居民参与度、长效管理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计分排序(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7),确定改造的先后顺序。 (2)招投标等手续办理。扬子集团按照年度改造计划,依法依规办理立项和招投标手续;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设计招标或直接委托有相应技术实力和经验的设计单位;涉及多个改造项目,扬子集团要合理分配,决定打包或单独进行工程招投标。 (二)项目实施阶段 1、全程管理监督 扬子集团要切实履行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真州镇要建立镇、社区、业主、前期物业参与施工过程监管协调工作机制。住建局要落实全程跟踪审计和监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全程协调推进 住建局、真州镇、扬子集团等部门要安排专人,组建多位一体、多元参与的现场沟通协调小组,做到“现场反映情况、现场沟通协调、现场解决问题”。发改委、工信局、城管局、水利局、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做好强电改造、弱电杆线下地、违章建筑拆除、雨污管道施工、健身器材配套、小区内违章开店等工作,确保各相关项目同步推进。 (三)项目验收阶段 小区改造完成后,住建局会同真州镇组织相关部门、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后,扬子集团将验收资料分别移交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社区、真州镇、住建局。维保期满后,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维护保养责任和费用,扬子集团做好改造项目档案归档保存工作。 五、长效管理 1、坚持“改管结合、以改促管”。真州镇和社区对改造完成的小区进行接管,对于已改造好并通过验收小区,由住建局指导真州镇、社区、业主委员会落实基本物业服务,进一步落实具体长效管理措施,推动共同行动,培育居民自治能力。 2、强化公共收益管理。通过收取改造中增设的停车位停车费,公共区域广告费等,增加小区造血功能。管理单位定期公示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3、落实政府资金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物业管理专项资金,用于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经费补贴及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经费。 六、资金保障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经费由财政资金、社会融资、专营单位出资、小区居民自筹等组成。 (一)财政资金 1、中央补助资金,积极申请“国家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2、省补资金,积极争取“江苏省老旧小区(宜居住区创建)建设引导资金”。 3、扬州市奖补资金。 4、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融资。 5、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老旧小区改造地方配套资金及老旧小区改造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 (二)社会资金 由扬子集团与商业银行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对接融资,积极探索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积极培育市场运营主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立体车库、智能充电桩、社区综合服务站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业主有偿使用。 (三)专营单位出资 由政府办统筹协调供电、供水、广电、燃气、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对小区内各自管线和设备进行整理、整修或新建。广电、移动、联通、电信采取“杆线下地”方式实施弱电改造项目,小区内公共部位的管线建设由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承担,小区外接与入户费用由各运营企业自行承担。 (四)原产权单位出资 由原产权单位提取单位账户剩余维修资金、住房基金、公益金对所属房改房、集资房小区进行改造。 (五)业主资金 引导业主和社会力量共同出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个性项目户主负责”的原则,推动居民直接出资参与整治。 居民直接出资参与整治的内容如下: 1、立体车库业主出资80%; 2、门禁系统出资50%; 3、加装电梯(享16-20万元/部电梯补助等); 4、外墙及屋顶修缮工程费用,每户各出资500元; 5、社区应积极引导居民使用(补缴、续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其中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补缴标准为20元/㎡(无电梯)或40元/㎡(有电梯)。 6、对建筑外立面构件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并实施(含空调室外机位、防盗网窗、晾衣架等)。有条件的可对建筑屋顶及外墙、外窗、楼栋单元门实施保温改造。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80%。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议事机制,深化成员单位联动机制,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真州镇要成立专班,负责推进党建引领、征询民意,业委会成立、长效管理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准备工作。严格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政策性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到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市财政预算应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放在优先位置,保障财政资金投入。财税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财税支持政策。 (三)强化督查考核 将“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范畴,增加考核权重。政府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采取平时督导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的跟踪指导,对改造成效明显的社区报请市政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附: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实施流程图; 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意见征求表;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初步申请表; 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初步方案业主意见签字表; 6、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初步方案业主表决公示书; 7、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实施项目评分标准 附1: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宜居住区创建)改造,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住区创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建年 市长 副组长:沈文杰 市委副书记 赵 军 副市长 成 员:陈 军 市政府办主任 俞 冬 市委办副主任、深改办副主任 徐道标 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林 勇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 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光辉 市发改委主任 陈礼斌 市工信局局长 陆传忠 市公安局政委 彭兆荣 市民政局局长 肖 锋 市财政局局长 黄 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窦成松 市住建局局长 江旭强 市城管局局长 张远斌 市水利局局长 史素明 市文体旅局局长 沈广平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赵正祥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全庆嵩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 汤新彬 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局长 樊荣臻 真州镇镇长 郭庆明 城发集团董事长 王武山 扬子集团董事长 徐玉祥 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志杰 电信仪征分公司总经理 成 俊 移动仪征分公司总经理 周路阳 联通仪征分公司总经理 周福军 江苏有线仪征分公司总经理 徐 峰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闻春梅 仪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窦成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2: 城镇老旧小区(宜居住区创建)改造实施流程图
附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意见征求表.docx 附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初步申请表.docx 附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初步方案业主意见签字表.docx 附6: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初步方案业主表决公示书.docx 附7: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实施项目评分标准.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