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城管部门将对城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严格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沿街商户和单位遵照“停车入位、顺向停放、禁止占用盲道、违停必查”的管理规定,自觉将各类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并按照停车箭头指向,依次顺向停放整齐。
二、请沿街商户和单位积极劝导、提醒店员、消费者、客户、市民将非机动车文明有序停放。
1、禁止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机动车禁停区域;2、禁止利用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位; 3、禁止非机动车不按箭头指示停放;4、禁止非机动车压占盲道停放; 5、禁止在沿街道路两侧长期停放且影响城市市容的非机动车辆。
三、沿街商户单位、市民和其他人员在非机动车停放过程中违反停放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及第八十九条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交通安全的非机动车采取强制措施,拖离至指定地点依法实施处罚。请所有被拖离的非机动车车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凭证,到仪征市城市管理局(仪征市新沿山河路8号)南一楼接受处理,处理电话12319。
文明、安全、有序、整洁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需要您的积极参与、热忱支持!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城市道路将会更加顺畅。
仪征市公安局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