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于 2023-8-22 16:34 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仪征中学新校区周边道路交通交通组织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仪征公安交警对接住建、教育部门,结合“一校一策”工作要求,决定对该校周边区域交通组织优化,公示如下: 采取“单向行驶+禁止教练车驶入”交通管理措施,路段实行“机动车全时段由西向东通行、禁止教练车驶入”。 采取“禁止鸣号+限制速度” 交通管理措施,学校路段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止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30km/h。 采取“禁止停车”交通管理措施,道路车行道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古运河路(建安路至江城路段)南侧路外区域,仪征中学新校区北门东侧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位)”、西侧设置“机动车停车场(位)”;机动车进出停车场实行“右进右出”限制。 采取“禁止鸣号+限制速度” 交通管理措施,学校路段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止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30km/h。 采取“禁止停车” 交通管理措施,道路车行道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采取“护拦隔离”交通管理措施,除仪征中学新校区南门(红旗花苑E区)段预留开口,全线设置“中分隔离护拦”物理分隔对向交通流。预留开口段,配套设置标志、标线,准许东西向的机动车临时左转、掉头;禁止南北向的机动车(仪中南门、红旗花苑E区北门)左转上国民路。 本方案拟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人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自觉遵守,文明参与交通。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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